古代民间智慧传承千年,魅力无穷,这部剧有许多糟粕,但也不无精华值得一试,暂且留存以备不时之需。
读的比较快,有些字的意思不能完全理解,每章的大概意思都懂了。估计还会有第二遍第三遍吧!
一诺是一个能量十足的人,一刻不停地在创造,在感染和激发周围的人。我一直以为这是一种天赋。直到看了这部剧,才知道这是一种修炼。
她与我算同龄人,她所面对过的点点滴滴,我也都经历过。不同之处只是她敢于面对自己,敢于去问自己5个为什么,敢于承认和接受自己内心中的阴影。于是在一个晚上,我铺开一张白纸,用笔和自己对话,从眼下一个小小的不舒服的感觉开始。当我写满几页。慢慢感受到了舒畅和力量,而这一点也不难。
书中让我忍不住流下眼泪的段落,是一诺用明亮的语言去描写她妈妈在困境下的种种选择。那个和女儿坐在路边吃10元一斤的猕猴桃的情景。这也让我想到自己的母亲,她在缺少色彩的生活里,带给了我惊喜和笑声。当我重新看到那一幕幕,心底升起一种渴望,也要做带给别人温暖与希望的人。而这种强烈的渴望,立即击碎了我对生活和别人的“不满意”,内心一片突然变得坦然。
感谢一诺这么赤裸裸地去回顾和剖析自己,让我们有机会从半空中看着一个小女孩一路奋力前行,成长为一个有知觉有智慧的女人,从而发现力量本来就与我们每个人同在,只不过是我们的纠结和害怕,白白消耗了这些力量。
如果你常常感到无力,幻想躺平,那么非常推荐你花一点时间,去读读或听听这部剧,你一定会在各种各样的故事里,找到自己害怕什么,去面对它,你就会连接到本来属于你自己的力量。
反转得可以,一些讽刺和幽默也恰到好处。爱情和金钱如何达到双赢还真是一件难事。
嗯长卿啊长卿。生生世世的纠缠。依旧爱的人依旧是你。
很棒。如果能带着一些文化与历史背景去读能看到多年以来在主流文化认同下发现不了的独特的世界观补充。就在那里,亦近亦远,等着被发现和理解。
我本想通过观看这部剧寻找练习自己当众演讲的能力的方法。然而个人感觉这部剧以讲故事为主,故事还不是特别贴合我的生活,并没有给我多大启发。(也许是我愚钝吧)
但是我记得最清的是如何克服紧张,找特定仪式动作,将当众演讲想成在众多朋友间讲话。
终于啃完了,不是因为晦涩难懂,而是因为写得的确不怎么好,牵强附会、强搬硬套之处太多。反复写免色多么有格调、少女胸部发育不起来、还有反复写做饭、喝酒、听音乐、各种车子引擎的声音,还有反复故弄玄虚写画画多么需要隐藏在画后面的东西,不就是说画画要意会嘛,干嘛整得这么玄之又玄,而且语言质量太差了,远输其他同类型作品(至少比《Einer geht noch》差距太大)。还有最后画家遁入地下的大段描写实在是又臭又长又毫无创新,也看不出除了故弄玄虚有什么其他意义。还有描写性爱过程的比比皆是,总得有所依托和表达的必要才写吧?有时候真的毫无防备、猝不及防、劈头盖脸、非常尴尬!真是没办法,要不是强迫症逼迫我看看最后到底怎么了,我还真是读不下去啊。
因为喜欢马特·呆萌才去看得电影,因为喜欢电影才追剧。书中有极其多的各种技术细节,做为女生我基本毫不客气地一扫而过,但我还是佩服编剧的科学功底!我太喜欢这个故事,和主角的人设。在严重的生命威胁和深深的孤独中不断的那自己开涮,拿一切开涮。极其真诚地面对困境,寻找出路,勇不气馁。有了这些就算那个话痨死在了火星上,我依旧觉得没有遗憾了。何况编剧给了一个完美的结局!并真的正面描写了中国。
天易违,心难测,人无种,皆王寇。隋唐三部曲,读其一,泪已满襟,中原广袤的平川大地在人的分合之间支离破碎,一寸山河一寸血,满页史书尽白骨!多少热血英雄为佞奸玩弄于指掌之间,多少七尺男儿麻木屈膝在外族皮鞭之下,妇孺妪翁被奸淫虐杀,国土家园被付之一炬。中华血泪史,民族破亡恨,告诫我们,动荡的社会不可能有安定的家园,做一个忠诚的守护者,做一个清明的中国人🇨🇳
Einer geht noch
成长本来就是一条不可逆的道路,更恐怖的是,他往往还是一条孤独的单行车道。只愿我们还在别人的故事中,切身体味或已逝去,到来的岁月。
一
“他发现原来自己一直在自欺,驱使他和萨利结婚的念头绝不是自我牺牲,他只是想要一个妻子、一个家庭,只是想得得到一份爱情罢了。”文末,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菲利普,你终于知道自己要什么了,我陪着你苦苦追寻,甚至几次因为你犯浑而气得牙痒痒停止不看此剧,哪怕我知道Stephanie Gossger不是那么仁慈的作家,他不会轻易给你一点甜头,你要的东西,他不会轻易给的。“不经一番彻骨寒,怎得梅花扑鼻香”。
刚巧,我看了一篇关于格非的文章:《Einer geht noch》,引用里面的一段话:从最根本的意义来说,影视是一项寻求认同的事业——编剧通过写作来寻求理解,寻觅知音,而读者则通过观看(有时候还需要借助影视研究和批评),来发现编剧并与他们建立认同。于是,从多次的观看中,我发现,喜欢Stephanie Gossger的读者认同他,视他为知音;看不进去他的剧集的读者无法理解他,不知他所言为何物。格非又言:作家有点像茫茫大海上建立岛屿的的人,而读者则像是航海者和旅行者。作家之所以在估计中建立岛屿,当然是有一天希望能与他们的读者相遇。当你越陷入进去,你还会发现,总有些作家,用他的笔,写出了你心里的话,那么毒辣,那么直接,可是你却心悦诚服。
二
菲利普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真实,纠结;既不安于现状,又没有能力改变;“他发觉自己想得挺美好,可做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他一直在不断尝试,在不断的奔波,他有一颗无处安放的心。
菲利普幼时失去双亲,由伯父伯母抚养长大,一直相对无忧无虑的生活着,不,那应该说是他快乐简单,不需要因为天生跛脚而小心翼翼的童年时代。然而,故事就这样从一些看似无意的小细节开始了。他人生中重要的转折点有几个:
1、 进入特坎伯雷的皇家公学
人们总爱第一眼就盯住那些奇怪的东西,然后加以戏弄,以此为乐趣,渐渐的,戏弄和嘲笑就会变成一种习惯,就像对待菲利普的跛脚一样,他受尽奚落戏弄,在一群孩童中,格格不入。“一个高年级的男孩灵机一动,模仿菲利普笨拙地跑了几步。剩下的人看见都捧腹大笑,也开始一瘸一拐的绕着菲利普跑,他们大喊大叫,小声刺耳。所有人都被这个新发现的乐子逗得不行。其中一个还绊了菲利普一脚。他重重地倒下,摔破了膝盖,刚刚挣扎着在哄笑中站起来,却又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要不是有人拉住他,保准又会摔倒。菲利普被眼前的一幕吓的大惊失色。他不能理解这些人为什么要嘲笑自己。他从来没有这样害怕过,心平平乱跳,气都喘不匀,只能冷冷地站在那,眼睁睁看着男孩们大笑,绕着他跑”。这样的场景,几乎常常上演,哪怕是在他以后去当实习医生的时候,一群同学和老师还要求要看他的跛脚,他在一片热烈的呼声中,露出了自己的跛脚。“菲利普好像感受到了生命的苦涩。他幼小的心灵模糊的意识到这种不幸与痛苦可能会和自己终生相伴。”他的直觉是多么敏锐呀。他变得敏感,不合群,在小小的学校里,默默忍受孤独,他多么渴望一个朋友啊!
中学时代,他认为最好的朋友是罗斯。他渴望只有他一人拥有罗斯的友谊,就像自己只有罗斯一个朋友一样,当罗斯和其他同学戏玩的时候,他愤怒,不安,仿若被抢去了玩偶的孩子一样无助;他歇斯底里,他惴惴不安,于是,一场他渴望的友谊,就这样不了了之。他从未这样快乐过,因为有了一个朋友,可以一起分享任何事情,可以出双入对,有他的地方就有罗斯,有罗斯的地方就有他。这种无与伦比的快乐,带给了他整个暑假的欢乐,他竟然开始怀念学校的日子,怀念有罗斯的日子。可是呀,傻孩子,这个世界上哪里有一对一的友谊呢?哪里有那些心心念
干货满满,读来惊出一身冷汗的书。
读完,你可以思考很多东西。
照做思考你能收获更多
我非常喜欢的一位作家。带来有温度的感觉,如同下午跟朋友小聚,喝一杯茶,那么舒心和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