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重点:保持好奇、与人交谈、不断尝试、故事思维。
每章的故事分享和不断尝试部分是最棒的!给人以作为指导的方法论,也分享读者的故事给予启发和力量。学习了很多理论,但重点还是在于去实践,无关行动大小,而是行动本身。
华丽的词藻有时反而让人觉得虚伪,朴实无华的句子往往最令人动容,书中字字真情流露,读完连我堂堂六尺男儿也潸然泪下,每个人在书中多多少少都会看到自己和至亲的影子,愿大家都能拥有一颗童心,同时珍惜身边人,别把坏脾气都留给爱我们的人。
挺不错的,推荐观看。
感触:1.赞美可以提高他人的自尊水平,因而能够促进改变。2.成长型思维可以让一个人自发学习和向上。3.父母对孩子不该是表扬,而是感激。孩子对父母不该是原谅,而是感激。
中文译本无可匹敌,比英文版更能传达温情。
观看过程感受很多。我看得很慢。这本是必读。
于妈所有里面吐槽最少的&最好看的,用心了。虽然和历史丝毫不符,但当做一个独立故事还是不错的。最成功的就是用了陈晓赵丽颖两大美颜,增色不少。(后补:虽然在于正剧里是最好的,但还是摆脱不了乱七八糟的剧情,而编剧张巍从此走上了披着正剧外衣瞎编乱造历史的不归路,并且自我感觉良好,恨!)
感觉第二本比第一本内容丰富了些,可读性增强了,但我给了四星并不是说这部剧整体分数,而是说和第一本进行比较有了些质的提升吧了。
书里面很多的经济概念,还是因为编幅以及这套系列书的固有模式非常简单地一概而过,其实把这里的当成一个小历史故事去看是可以的,往深里去便会觉得太苍白。
颖儿的演技没话说,被包力推进房间时回望林阚的眼神,真的不敢看第二遍,米芒也太惨了吧呜呜
尼尔盖曼《The Money》,名不虚传的一部书。这是一本关于信仰的书,在美国这片古老又年轻的大陆之上,有本土和随各国移民而到来的旧神,也有随科技而出现崛起的新神,新旧并存或更迭,而信仰与神灵之间的竞争和共处,其实就是美国社会是全球民族大熔炉的隐喻。美国这个地球村里发生的故事,自然也在世界上现代科技触角延伸到的每个角落里发生。人们从敬畏和迷恋自然的神力,转变成对自身创造物的迷恋与骄傲,用以填补和替代大自然淡出生活之后的空虚。而神祇的上万年和凡人的一百年,于宇宙洪荒的时间洪流里都是一瞬,并无差别。
前半部我看得很慢,因为主角一开始与读者一样懵懂,好似一段不知目的的旅途,亦或是普通人没有方向的生活,迷茫而空虚,之后越看越快,看主角影子遇到各种各样的神祇,一边让其发现自我,一边揭示幕后的世界,并没有太多跌宕的起伏,也没有震撼想象的场面,只有大大小小的悬念,嵌在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和美丽生动的景物描写里,嵌在影子触摸到灵魂与内心的过程中,等所有的悬念和谜题被揭开之时,整个故事也就结束了。你会觉得文笔平淡压抑,没什么大不了,但那些神祇的形象都会慢慢变得鲜明,哪怕你记不住他们的名字和出处,到快结尾时影子守灵时的描写,文字的血肉丰满,感受的细腻真实,看得酣畅淋漓,再到结尾处的通透明朗,顿悟如重生。用词隽永而又画面感,所谓布局时轻描淡写,收笔处刻骨铭心,大抵如此。
神产生于人的信仰之中,是人的灵魂与思想赋予了神祇的存在和力量。神的生命源于人的记忆与虔诚,源于聚焦:他们吸取所有信仰和祈祷的力量,转化为某种具象的能量,让神更加强大、冷酷无情、超越凡人,于是就成为了真正的神。旧神赖以生存的是凡人的信仰、膜拜甚至生命与鲜血的献祭,当献祭与膜拜都荡然无存时,这些神灵就被遗忘和蔑视。所以,奥丁在美国的分身不再是北欧神话里冷静睿智的众神之王,而变成了被人们遗忘的老去的神,他害怕失败和陨灭,仍旧魅力十足,却虚弱孤独。古老民族的神祇,北欧的、希腊的、日耳曼的、斯拉夫的、埃及的、波斯的、印度的……(而基督这位曾经的新神,如今也成了旧神,出现在本剧番外里)
旧神们在日新月异的国度里不得不沦为占卜的神棍、殡仪业者、屠夫、出租车司机、甚至是性工编剧或者骗子,在现代人冷漠自大灵魂的拥挤人群里生存,在夹缝里生活,虽形神不灭,却早已不复往日荣光。而新的神:高速公路之神,电脑之神,媒体之神,互联网之神……都源于人本身的创造,他们放纵、散漫、傲慢和虚荣,他们娱乐大众,也愚乐大众,他们经常抱怨、贪婪又急功近利,他们接受人们的献祭,献祭的方式,是付出时间。但他们也恐慌,害怕有一天成为旧的,被人遗忘,不被膜拜。
编剧说,“宗教本剧就是一种隐喻,神明是梦想,是希望,是渴望拥有的一切,是爱你的某人,是高高在上的存在,为你提供一个站立、观看和行动的地方,让你在这个有利位置上展望整个世界。”是的,人们想象出某种事物,然后坚信它的存在,这就是信仰,坚如岩石的信仰。满天神灵都是人自己内心欲望具体化的表现,被称为“神”的这种事物,是亿万头脑中不同的形态和定义,是可以复制传播的文化基因,每个人都在头脑中重新创造神,神拥有人类需要的一千副面孔……
编剧以各个古老民族和时代的神灵为表象,用诸神聚汇的形式描述了美利坚的形成与发展。当然也有编剧没有提及和不了解的神祇,比如书中看不见安拉的身影,比如关于东方的神,竟然让沙僧带领悟空八戒成为中国神祇代表参战……有木有搞错啊?我们除了他们这种打怪修仙的,本土也有很多上古神灵啊!就是不说三清和西王母,那女娲娘娘和夸父了解一下?再不济我们也能派条龙或者饕餮玄武啥的好吧?
“今昔的明日乃是明日的昨昔”
青林推荐的,真是很久没看过这么好的书了。由于读得太痛快,一口气读完,竟打破惯例连笔记都没做。快哉快哉!这部剧必须把实体书买下来。虽然新公司法马上出台,此剧按照惯例要修改。但我想到时自己拿着这部剧和新公司法法条对比,先提出自己的想法,等这部剧修改之后,再把修改版本买下来。看看自己的想法和新剧的阐述有何不同。
综合下来,本剧给我的感受有以下几点
一 公司法比民法更加自治。倘若法院突破私法自治,民法方面,除了无效的那几种情形外,法院会从弘扬作为人的社会价值,道德风俗角度进行论述。公司法方面,则会宏观地在交易秩序,市场经济等角度进行突破。从这个角度看是异曲同工。但是自然人之间的纠纷,权利保护时间更长,是以年为单位。而公司内部的诉讼,很多要么15天,要么60天,过则不候。理由在于,如果公司总是没完没了地处理诉讼,那么必定扰乱经营秩序。这说明法律对公司诉讼介入的相对少很多,公司更加自治,尤其体现在人合性的有限公司上。
二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笑傲江湖很重要。没有人组建公司是为了赔钱吧?就像黄炎培说的,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继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公司也一样,开始几个发起人都是信心热情满满,后来随着盈利或亏损,人逐渐被耗损。加上人的不同,看待处理问题角度有偏差,所以公司也成了股东之间厮杀的战场,从而引发一系列的夺权赶人事件。国美,新东方,搜狐内部都曾爆发了董事斗争,激烈地争夺控制权。我去年看了张朝阳的访谈,张朝阳说当年为了保住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进行了大量的斗争。例如,不让其他公司董事在同一地点见面开会。当时我云里雾里,但这部剧解答了我的疑惑。我们玩的都是人家美国玩剩下的,美国早就有了多数董事私下见面商量将ceo踢出的传统。张朝阳不愧是上世纪留美的麻省博士,他知道此类传统,因此他采取了策略,通过一系列手段重新夺回了控制权。
三 法官的贡献很大,但立法者也有考量。公司法93年出台,94年实施。老实说,从立法角度,我们完全可以照搬先进的美国公司法典。但又有什么用呢?我们当时什么国情,92年市场经济体制才建立。在公司法出台之前,我国没有公司,只有企业一说。后来国营企业才轰轰烈烈地进行公司制改制。过于先进的立法,在当时没有适用的土壤。但实践又总是复杂的,所以法官的作用就凸显出来。法官的很多裁判规则,逐渐被吸收进后来修改的公司法,以及公司法几个解释之中。
四 怎样才是我眼中的好剧。以前真是不喜欢公司法,理由是接触少,繁琐,有限和股份两套不同规定我记不住,各大派生诉讼的诉讼主体记不住。有的告公司,有的告股东,追加这个,又追加那个。所以读的没有兴趣和信心。但这部剧他语言平易,思考独特,又附有案例。同时又不拘泥于僵死的法条。老实说,传统的法学教材读得真是没意思,但朱庆育的书又似乎矫枉过正,用力过猛,我同样读不下去。白居易写诗有个准则,一定要让80岁的妇人都能看懂,但同时又不丢失影视性。所以我非常推崇白居易,推崇此类创作模式。一本剧在竞品很多的前提下,你要让读者有兴趣,还要编剧本人有思考,最后还要融汇形成一书的体例,安排好逻辑。这才是我眼中的好剧。兴趣并非每人天生有,但能不能吸引到,全凭编剧本事。你输出了观点,卖出了著作。我读到好时,拍拍大腿,心满意足收获了知识。怎么看都是双赢。而有相当一部分书仅是编剧单赢。
确实很有趣,写出了小孩子对物理现象的那种好奇,只是对我这种重量级的物理学渣融会贯通还是有些困难,还需恶补更多的基础知识。如果我在高中时看到这部剧,应该会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而不会那么厌恶惧怕物理了
看完了,眼睛可真累,做为一个只追情节的人来说,结局摆在那儿,bug太多,不可避免的拖沓,但却不影响我们看到最后那一点点激动和感动,书中好几处还是真的创作的非常动情
美丽是上帝赐予的礼物,最珍贵,最罕见的礼物,如果我们幸运的拥有了它就该心存感激,而如果我们没有,那就应该感谢别人的美带给我们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