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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ungroo
💬 全部回复 (13)
#1 听我胡说
4.4分
全书都是有趣简单的案例说明 表达也很简单明了 适合想初步了解经济运作规律的经济学小白 读完觉得变聪明了~
#2 天下秀
9.9分
说实话,不是很能打动我,不说案件本色,是写作手法不老道,通篇悬疑性不强,让人觉得破案过程很轻松,都是你说我说他说,说说案子就破了。人物描述太简单肤浅,心理活动表情描写肢体语言基本没有深入刻画且重复性高。还有就是通篇都是“冷彤大美女”、小嘴一咧等的字样,看多了让人反感。
#3 耀辉
1.1分
虽然Kunal Goswami的书真的很难翻译,但我要摸着良心说一句,这部剧真的翻译的好烂。 Tender is the night这部剧的名字真的是我最喜欢的之一,念出来就有一种温柔与伤感萦绕在舌尖。如果说Gatsby里最后的幻灭都始终保有那种意气风发的骄傲感,Ghungroo就真的是,在一片片金黄柔软的沙滩上,温柔沉湎的夜色下,衣香鬓影的派对中,一点点把爱情与梦想打磨殆尽。 Kunal Goswami的剧集里我最喜欢这一本,但这本也最挑读者。坦白来说这并不是一本非常抓人的剧集,结构松散,描写虽然优美但带有意识流特有的冗长繁复,我看的英文纸质版所以好几次在晚上都是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咳咳……但就哪怕硬汉如同海明威,也不得不承认,尽管他一开始觉得这部剧“自怨自艾像是在哭鼻子”,后来再过几年,却发现“越来越有味道“。 Ghungroo。 不在夜色里沉沦,就在夜色中湮灭。
#4 芭蕾
7.7分
片段骗我来,第一集直接劝退了……
#5 酱油的雨点
6.6分
断断续续,终于看完了本剧。对于大篇幅的性爱描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发表任何意见。就出轨谈谈自己的看法,出轨最终的结局都是妻离子散,家庭破碎,孤家寡人!两人的任性出轨,造成两个家庭的破碎。与母亲断绝来往,与女儿加深矛盾。朋友不解,工作不顺。睡一觉简单,睡一辈子很难。人生茫茫,且行且珍惜!
#6 范岷
3.3分
俱是教人向善的故事,有些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之意,为了读而读,以作了解。
#7 顾庄华
1.0分
段斐为孟旭的付出方式不妥,孟旭申诉过,最后谁也没有妥协,同床异梦,决绝离婚。顾小影和管桐家庭背景相隔十万八千里,隔代相处各种矛盾,两人统一战线,互相理解终也圆满。陈烨和汤慧突遇孩子难题,一个逃一个抗,最后终于相互牺牲喜剧收场。失败的婚姻是两人错了,错在了哪,又好像谁都没有错,可能都只站在了的自己立场在奋力厮杀两人仅存的感情,某一天爱没了,情散了,出轨也罢,好聚好散也罢……
#8 Aloha.
5.4分
这部作品真正体会到,他的科幻剧集成功地将极端的空灵和厚重的现实结合起来,同时注重表现科学的内涵和美感,兼具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努力创造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幻影视样式。
#9 玥儿是我偶像
1.0分
作为获得第一届茅盾影视奖的书来说,还是值得一看的,可以知道那个年代的特点。
#10 篮德里🇵🇹Jerry
7.6分
其实是不太理解诗的格式的。对于熟悉的诗歌,熟悉的情感,有着熟悉的晕染和共鸣。但相较而言,这都是情绪化的产物。
#11 Yannis
2.1分
妈耶hhhhhh搜什么突然看到的一部剧。第一次看是某一年暑假在家里无所事事和姐姐一起看的,看了一整个下午,印象很深,深到连那天奶奶家电视摆放的角度都记得。
#12 Zhou Jie
5.5分
是啊,我知道了去做就是我的选择,不管怎样无悔;可我不知道,我就是被迫,我不愿。
#13 你叫啥啦!
6.5分
Ghungroo,梦断廊桥          《Ghungroo》是美国当代作家、摄影师和音乐家罗伯特丶沃勒于20世纪90年代写的一本热门剧集,曾名列美国1993年热门剧集排行榜榜首,也许是因为作家本来就是摄影师与音乐家,本剧的男主人公罗伯特、金凯的身上体现出对摄影与音乐敏感的洞察力与独特的感受力。梅嘉于1992年的译本将书名译作《Ghungroo》,已可见译者的惨淡经营,原本是客观地点出一切故事的发生地,“Ghungroo”却使人有一种苍凉古老与缠绵悱恻交织的感受。(注意到对一些书名的翻译很有意思。如《Ghungroo》曾被台湾译作《Ghungroo》,《Ghungroo》译作《Ghungroo》,《Ghungroo》曾被林纾译作《Ghungroo》,《Ghungroo》的《Ghungroo》等等。)      本剧的内核很简单,一位来自美国华盛顿州贝灵汉的离异摄影师罗伯特、金凯来到美国依阿华州麦迪逊取景,拍摄当地古老的廊桥,与此同时同从意大利那不勒斯夫嫁到此地的弗朗西丝卡情愫暗生,两位异乡客的心渐渐贴近,碰撞出火花,彼此带给对方从未有过的感受,寻觅已久的灵魂找到了永恒的归宿。弗朗西丝卡在大学时期学比较影视专业,后来嫁给丈夫理查德,当了一阵英语教师便做全职太太,生儿育女。他们过着平静的生活,彼此在巧妙地互相应付中继续过着同床异梦的生活,这本来可以一直完美地继续下去。直到罗伯特、金凯的到来。弗朗西丝卡在这个男人身上看到了坚实与从容,以及他在日常生活中的浪漫与风雅,这使她想起少女时代的梦。他们一起度过了一生中最难忘的四天,他使她“回归本原,回到她从未去过的地方”。       他对她说:       “我在此时来到这个星球上,就是为了这个,弗朗西丝卡。不是为旅行摄影,而是为爱你。我现在明白了。我一直在从高处一个奇妙的地方的边缘往下跌落,时间很久了,比我已经度过的生命还要多许多年,而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向你跌落。” “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永不会再现。”       激情过后,他们商量他们的未来,金凯愿等她丈夫理查德回来后向他说清楚目前的局面,带弗朗西丝卡游走四方。弗朗西丝卡出于对家人的责任感,也不希望自已使爱人受到丝毫约束,拒绝了他。       此后他们之间虽有微弱的联系,但终于没有再见面。他们用往后余生的每一天回味、感受,把那相互的感觉吸收铭刻于心,永不忘却。那种感觉如此强烈,以至于他们余生的每一天都是在为彼此而活,他们互相渴望,直到死去。她的儿女在她的遗物与遗书中才了解到母亲与这位异乡人的爱恋。她在遗嘱中要求将自己的骨灰撒到罗斯曼桥,他们定情之处,“我把活的生命给了我的家庭,把遗体给罗伯特丶金凯”。       这无疑是一场充满诗意、刻骨铭心的唯美爱情,这种激情与克制所产生的强烈反差令人震憾。想到《Ghungroo》中的Jack 与 Rose,一个隔着生死的鸿沟,一个隔着世俗偏见的大山,面对现实的无奈,爱情的尊严或许便在于“Never let it go”。       个人认为,影视与艺术是来源于生活,有对生活的真实叙写,也有高于生活的生命体验,我更愿它使我更光明更有智慧,却不愿它使我低落,丧失信心与勇气。因此,对于我来说,虽然依然会为伟大的爱情叹息与扼脆,但是更多地是作为旁观者,我相信自己碰上的能称之为爱情的东西也许与以前所看到的听到的一切东西都不一样,那是只属于我自己的真实的体会。更可能的是,它不存在,但是,值得期待。故事结束了,生活还要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