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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inch of Snuff
💬 全部回复 (16)
#1 黄嘉
7.7分
这是克拉克1973年的剧集,畅想在2130年,一颗来自遥远深空、名为罗摩的行星闯入太阳系,它外形呈圆柱体,高速自转,人为制造痕迹明显,它来的目的是什么?它的地理结构如何?生态环境怎样?是否有智慧生物存在?为了弄清楚这一切,地球派出由诺顿船长率领的探险队前往。在这个内外颠倒、上下不分的古怪星球,探险队经历了种种有惊无险,最终也没有找到想要的答案,故事情节比较平淡,没有黑暗森林理论、没有殖民屠杀、你死我活,而是另一种与外星文明接触的可能----完全被无视!难怪诺顿船长会在之后的漫长岁月中沮丧失落,与罗摩擦肩而过的遗憾,同样的,读者也会有意犹未尽之感。 在现实生活中,2017年,一颗小行星奥陌陌闯入太阳系,理想没有照亮现实,科技的发展制约着人类的动作,没有诺顿,没有飞船能追上它,除了10:1的尺寸外观,人类只能沮丧无力的用双目默默的送它远去。
#2 不要熬夜!!!!!
4.3分
想改变底层的命运,唯有教育 让我看到不一样的没过,但过于流水化的叙述并没有给人带来冲击力。 相反,全文笼罩着一种底层人的绝望与无助之感。编剧心有余而力不足。国家,社会的规则就再这里,生活的环境就在那里,仅凭一己之力想去改变世界,真的有点难。 书中有个我比较认同的观点,就是教育是底层人向上的唯一通道!大部分离开现有生活环境的底层人都是通过教育改变的。 另外,我还想到知乎上一个热门问题:凭什么人家几代人的努力你想凭寒窗苦读10年就超越?我只能说我从来没祈求超越你,我只想改变我的现在,让我自己过得好一点点而已。也许,我当下无法超越你们,但五十年之后谁说不能呢?我们穷苦人家总说:三穷三富不到头!你的辉煌属于你祖宗,我的辉煌属于我自己!我又何苦与你比较呢? 人生海海之中有句话:所谓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现实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所以,青年们,努力吧!
#3 千阳ING
9.9分
认同书里所写的自主学习,遗忘曲线,知识提取以及运动对学习的影响。 这部剧适合高初中生观看。
#4 徐🔆🔆
8.8分
简单明瞭,对估值的部分用10年后赚的利润总和来评估的方法更是一种真正的生意本质,我喜欢并点赞👍
#5 mm
6.5分
不过是新瓶装旧酒罢了,用新的概念比如“种子”讲了一本的心灵鸡汤或者说是纸上谈兵。
#6 喜欢奔跑的象
1.0分
隐隐约约觉得似曾相识,原来是弗雷迪·琼斯的另一本著作,A Pinch of Snuff,其实是在教怎么演讲。
#7 维生素
7.6分
受益颇多,很多内容正是自己在实操中碰到的情况和正在思考的问题,可以作为案头书使用
#8 木头和鸟
9.9分
我:我爱你。 神:我也爱你。 那个纯粹、不依附、坦诚的我是追求的方向。 不久前在想着人际关系该如何,这个世界该如何。这部剧是纽约时报的热门剧集,意味着有许多个体已经读过,意味着个体的责任是能够为其他人作为个体而承担责任,所以个体并不是分离的观念,以及坦诚的观念为之前的问题提供了方向。
#9 拉普拉斯的猫
9.8分
穿越看来是个极好的职业呀!发财轻松,赚钱容易。可惜现实中没有这么简单。编剧完全凭想象写得如此美好,可现实中少不了贪官污吏,流氓恶霸,阴险小人…………。不管怎么说,能看出编剧的美好情怀。估计等编剧走上社会再写的文章应该会有更加深刻的认识了吧
#10 陈彩平
6.5分
应该再说细一点:一天刷几次更好?早晨起床刷牙后吃饭还是饭后刷牙?饭后立即刷牙还是空多久再刷?等等 书里也就是说了个科普吧
#11 sonia
1.1分
通俗易懂,专业性强,建议对社会学和心理学感兴趣的盆友读读看,一定会有收获。
#12 肖云飞
8.8分
太绝了太绝了,节奏快的飞起,没有一句废话,第一集除了许半夏爹和后妈所有主要角色全部出场,每个演员都好贴合角色,片头片尾的制作水准也好高,太绝了这部。赵丽颖最好的一部剧,真的,没有之一,方方面面都是。
#13 xiaofish
7.7分
编剧大大,你还是停更几天先吧,整理一下顺序感觉你写的牛头不对马嘴虽然总体上是不错,但是还是改进改进
#14 A-Ben
5.5分
2022.2.16 双向努力的青春最动人,因为你,我想成为更好的人,成为配得上现在你身边的那个,想成为你耀眼的骄傲。 我的青春中少了有目标的奋进,所以整个青春期好像都是浑浑噩噩的,以至于现在我经常梦回自己坐在考场中,重新考试,重新学习。大概是我想挽回那不张扬也不努力的岁月吧。 不粉饰世界的善良,也不承诺努力之后定会有收获,但是相信上帝创造每个人都有原因,你要做的,就是找到那个原因,不辜负这场生命。 北方的冬天来得早,秋季很美,却短暂得仿佛只是为了把冬天的请柬捎给夏天过目一般。 一笑低头意已倾,初会便已许平生。
#15 蒙奇奇科科
3.2分
《A Pinch of Snuff》的标题很有意思。“情人”二字难免让人往“偷情”、“情夫、情妇”这里想去。然而,两位主角在一起的一年半中,确是男未婚、女未嫁的。分开的70年里,两人也不曾联系过,只是各自不断从一场婚姻辗转到另一场婚姻。 但是,“情人”确实要比“爱人”准确和高明太多。 “情人”是一个充斥着矛盾的词汇。它代表的爱情是纯洁、美丽、深刻的,但是,它遭社会排斥这一点又是罪恶的。 确实是很罪恶啊!女主的原生家庭,父亲缺失,母亲是一个行为疯狂的正常人,大哥暴戾、赌徒、偷窃,弟弟怯懦、透明、早夭,女主聪慧、分裂、水性杨花,一家人不交谈,但是,互殴、互相利用,渴望着毁灭彼此,希冀着相亲相爱。不知为何,妈妈最爱长子,如果是拿儿子当丈夫爱的话,一父一母,一儿一女,完整地狱。剧集里的叙述,时间、场景、事件、第一第三人称各种转换,于艺术来说,巧夺天工,只是什么样的人可以巧夺天工?神人、疯人。所以,这是自传,没错的。编剧和女主一样情绪分裂、情感分裂,所以,才能思维分裂得毫不违和。 但是,爱又真的好美好感人好不可思议。开始的1.5年,爱在没有结果的痛里,嗜血成长。后来的70年,爱在没有消息的孤独中,生生不灭。想来真是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如果死了呢?如果忘了呢?那就不会有90+的男主说“我爱你,至死方休”,也就不会有80+的女主创作下荡气回肠的《A Pinch of Snuff》。上天慈悲。 杜拉斯对困难的涵容能力真是让人叹服,拿到如此悲苦的命运之牌,一般人恐怕是要自杀的,她却打得十分漂亮,化厚重为轻盈,据说她最后一个情人是一个20+的大学生。
#16 uswe
9.8分
大量事实例子的运用使其更易理解和操作,比<怎么有逻辑性的说服他人)让人获得更多!很不错的书,需要大家的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