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追赶太阳的人们In Pursuit of the Sun》,立马就回想到最开始自己提出的疑惑:为什么书名为乌合之众?是翻译不准确吗?毕竟“乌合之众”并不是一个什么好词啊,词典上解释是:“像暂时聚合的一群乌鸦。比喻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就连我的朋友也觉得这部书分析群体心理很深刻也很有意思,就是觉得书名取得不好。然而,读完后,我反而觉得这个书名取得真的太好了。这个词的运用一方面是对群体引导具有警醒作用,另一方面则是一针见血直指群体的本质。古语有云:“法不责众”,所以个人成为群体中的一员,其所作所为的责任就容易成为群体责任,责任约束的是群体,个人反而容易不受这责任的约束。然而群体如果追求和相信的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那么整个群体将会发出恐怖的力量,不渴求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视而不见,假如谬误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误,谁向他们提供幻觉,谁就可以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谁摧毁他们的幻觉,谁就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另外,群体有其形成,有其发展,也会有其消亡。“原本是一个民族、一个团体、一个整体的人群,最终会成为一群缺少凝聚力的个人,在一段时间里,他们仅仅因为传统和制度而被人为地凝聚在一起。正是在这个阶段,被个人利益和渴求分离开来的人,已经不再具备自我管理的能力,所以,即使是在最无足轻重的事情上也需要领导,于是国家开始发挥引人注目的影响。随着这种古老理想的丧失,种族的秉性也会彻底消失。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而回归到自己原始的状态——即一群乌合之众。它既缺乏一致性,也没有未来,只拥有乌合之众那些稍纵即逝的特征”。宝贝,这段话也在说明从乌合之众到群体,最终会回到乌合之众的状态,之后可能又会形成新的群体,这样循环交替发展,“乌合之众”是其原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