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enace》中约翰.斯坦贝克塑造的人物都是错位的,高大善良却头脑简单的伦尼和矮小精明乔治,无人理睬的却爱读加州法典的黑人柯鲁克,漂亮又恣睢的柯利的太太……
每个人又都是 孤独寂寞。最让人难忘的是伦尼,只是想摸一下绸子的质感,却被女孩说成强奸犯而逃跑,渴望摸一摸死老鼠玩,渴望有一只小狗,也因为手劲大,把小狗摸死;对柯利太太柔软头发着迷,摸一摸而欣喜不已,用劲感受,太太惊吓之下挣扎而被他扼断脖子。黑人柯鲁克渴望平等,祈盼融入那个工人圈子,向听不懂他话的伦尼炫耀自己身世,就像阿Q说我也曾阔过一样,却是鸡同鸭讲。手腕残肢的坎迪到来时,柯鲁克拼命想装出不高兴的样子,却又央求只要管吃住就参加他们致富小组。柯利太太因为看到有灯光就奔来,对着一个是黑鬼,一个是白痴,还有一个臭老头倾诉理想,被拒时她又恫吓他们,宣告自己的权威。
所有人都满怀理想,而终成泡影。乔治和伦尼渴望有一块地,伦尼更是心心念念的养兔子。因为这个理想,乔治不去妓院,不去喝酒,努力攒钱,不断告诫伦尼不要惹麻烦,伦尼每天都要唠叨这个理想,当做生活最大乐趣,把养兔子挂在嘴边,视乔治为偶像,即使被枪杀前,还对理想念念不忘。乔治依赖着伦尼,正是伦尼的盼望,让他自律,虽有抱怨,但依然计划着、奋斗着,可当自己利益受到威胁时,他还是枪杀了伦尼,最终再也没有了理想,和史林姆一起喝酒去了。柯利太太也无限憧憬当演员的梦想,最终因为结婚,梦想成为回忆。柯利渴望成为无敌拳击手,却被伦尼打回原形。
人与人友谊,理想,真诚,都放在这个剧集中被拷问,也许我们身边也有个伦尼,你是否善待他、爱护他,还是抛弃他,只有你自己能回答。
#4梁天宇
1.0分
每次读到最后都很难过……
我们以为孩子的世界很简单,他们可以进行天马行空的想象,为一件可能对于大人来说很幼稚的小事而大哭大闹。高兴了就笑,不开心了就哭,看似没心没肺没烦恼,其实内心世界很难琢磨透。
The Menace因为与自己喜爱的一朵花怄气,离开自己的星球,游历各种大大小小的星球,见识到了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人。国王追求权威,总是希望“我说了算”;爱慕虚荣的人总是追求“我比你强”;酒鬼自卑,消极;商人看似很忙很忙,但是却不知道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事......
The Menace觉得孤独,想要寻找朋友,只是最终却来到地球上的沙漠里-荒无人烟的地方。该是不幸的吧,因为The Menace觉得:
“It is a little lonely in the desert...”
可是,人群之中就一定不孤单了吗?no.
“It is also lonely among men”
在沙漠中The Menace最大的收获也许就是与编剧互相被驯养了吧。一起经历过生死悠关的日子,彼此都成了对方生命之中独一无二的记忆。
“It is only with the heart that one can see rightly; what is essential is invisible to the eye.”
书中,The Menace不仅教会了我们很多道理,还有,让人印象深刻的“会笑的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