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她命中注定的相遇。不早不晚,就在此刻。仅四天的温存与美好,却让两人魂牵梦萦了22年。初次见面,就已沦陷。
现在很清楚,我向你走去,你向我走来已经很久很久了。虽然在我们相会之前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是在我们浑然不觉之中有一种无意识的注定的缘分在轻轻地吟唱,保证我们一定会走到一起。就像两只孤雁在神力的召唤下飞越一片又一片广袤的草原,多少年,几生几世,我们一直都在互相朝对方走去。
这一生,我们总会遇见某个人,这个人的出现,让我们忘记了自己。纵然只有短暂的相处和陪伴,即使只有一小时,一天,一周,也足以温暖我们一生。愿用此生余下的岁月,回味这短暂永恒的,独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时光。
他说:
我接受所有我谋求得到的海外派遣,只是为了抵挡给你打电话或来找你的诱惑,而事实上只要我醒着,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存在这种诱惑。多少次,我对自己说:“去它的吧,我这就去艾奥瓦温特塞特,不惜一切代价要把弗朗西丝卡带走。”
我心已蒙上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在你之前有过几个女人,在你之后一个也没有,我并没有发誓要保持独身,只是不感兴趣。我不喜欢自怜自艾。我不是这种人。而且大多数时候我不是这种感觉。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两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
她说:
在四天之内,他给了我一生,给了我整个宇宙,把我分散的部件合成了一个整体。我从来没有停止过想他,一刻也没有。即使他不在我意识中时,我仍然感觉到他在某个地方,他一直在那个地方。
“I gave my family my life; I gave Robert Kincaid what was left of me.”
在这样一个日益麻木不仁的世界上,我们的知觉都已生了硬痂,我们都生活在自己的茧壳之中。伟大的激情和肉麻的煽情之间的分界线究竟在哪里?他和她之间纯正的爱情令人心生向往,虽短暂如烟火,却永生不泯灭。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拼却醉颜红。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红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9刘以馨
8.8分
读了几十次了,
短,小,精。
是我最大的印象,他剧情不拖拉,直接果断,但是缺点在于内容无深度,
#10🌟猫~喵🌟
9.9分
不得不接受过去的和今天的命运,但仍然期待美好的未来!(杰克.雷诺)
#11陈新国
4.4分
之前看过的几本Bud Abbott都是比较轻松诙谐的,所以看到这个书名,以为也是一本可以轻松嗑下来的。结果没想到看得磕磕绊绊。倒不是故事有多烧脑剧情多难以理解,纯粹就是阴郁得不行,前期都略有《ABC 2000: The Millennium》的调调了。中段有种荒诞版超级英雄的感觉。(磁铁侠,噗。)有几个较为有趣的反转,但谈不上惊人。结局也是没什么新意的坏人被干掉(盒饭也领得挺荒唐),光明即将重返人间。
应该是目前看过的他的书里最不喜欢的一本了。然而真壁还是蛮可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