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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别了傻瓜A Farewell to Fools
💬 全部回复 (15)
#1 鸣沙山下的智同学
5.4分
信任有那么难吗?男主不是自认很了解女主的吗?这情节太牵强了...不喜结局
#2 祝你开心²⁰⁰¹₀₆₁₆
2.2分
很多年前,就一直很喜欢“浓肥辛甘非真味,真味只是淡”这句话,时隔多年,再次观看《永别了傻瓜A Farewell to Fools》,仍旧对这句话记忆犹新,也许当年只是懵懵懂懂的理解字面含义,是如今才渐渐的体会到,山珍海味,醇厚美酒,都不及清粥小菜更抚凡人心。 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愿读此剧的你我,胸怀三分侠气,心存一点素心。
#3 冯家蚊ོ🐰
7.6分
每个人,都有其各自不同的特点和特色,分属不同的类型。理解并尊重。充分发挥各自的特色。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你是否能够足够的应对。
#4 王七七💓
8.7分
这部剧满足了广大书友对现象的求知欲,客观的解释了深浅不一的问题,就对这部剧的看法来说填补了我某些领域的空白(脑子里多了好多奇奇怪怪的知识)
#5 행운🍀star🍭
6.5分
讲的比较中肯,有可操作性,只是有些地方没讲细,一笔带过了,总的来说一本好剧!
#6 曼亭(福兴文具)
3.3分
《永别了傻瓜A Farewell to Fools》(美)波格丹·德雷尔/著,刘立/译 我的妈呀,这书也太好看了吧! ❤️你想到的身体最大的器官是什么? 书是@cc刨白菜 推荐的,这两天微读刚上架,一读上就很开心,学到好多(没有用)的知识~ 🧡皮肤是地下车库似的三层结构,分别是-1楼表皮,-2楼真皮,和-3楼皮下组织。 一边读一边回想自己和身边人的经历,真是受益匪浅。 比如表皮是薄薄一层磨砂玻璃样的,水泡外面那层膜就是表皮,戳破以后留着那层膜,就是天然创可贴。 表皮正常情况下是坚固的保护屏障,长期戴口罩发炎(口罩脸),就是水汽太重,这层砖墙湿软,失去了保护能力。 汗液里含有尿素成分,天然保湿,难怪日本尿素护手霜那么畅销。 人会根据体味选择伴侣,我们常说的“臭味相投”很有道理。 肤色是基因中对地理出生地的表达,阳光匮乏的北部地区,肤色较浅;阳光充沛的南部纬度地区,就不需要吸收那么多阳光。 疤痕是因为基底膜带受损太严重,只好拿廉价的瘢痕组织替代正常的组织细胞。涂抹“芭克”这类硅质凝胶,避免增生效果很好。 💚做一个用知识武装头脑的消费者。要是真心想对皮肤好,就不要为它做得太多。 更详细剧评在公主号 安利机M酱 (64/150)
#7 阿钟
8.8分
患者自身的讲述真实深刻。值得一读。有些小遗憾,此剧的前后部分有一些重复之处。
#8 浪漫人生
9.9分
太悲情了,精神感人,但不认同。路遥,他对自己的小家庭没责任心,对爱人没责任心,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任,对父母及自己的大家庭也不负责任,说到底就是太任性了! 很多作家也是长寿的啊!
#9 lxkd
3.2分
非常好看,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再也看不下去小白无脑爽文了。 看完诡秘之主来的,可以明显感觉到乌贼特有的情节,比如主角都特别会演戏,都有英国绅士的感觉,都把穿越解释通了,都是穿等等。但也能明显看出诡秘之主中,乌贼写的更成熟了,情节更紧凑,人物更鲜明,结构更合理升级也更快了。到现在还记得阿蒙的诡异,奥黛丽的可爱的狗,魔女的重口味,大妮子的搞笑。
#10 猪是你八戒吧
5.4分
五年前看过一遍,现在还想再回味一遍!除了结局有点不满意其它全五星好评!
#11 伊娃
1.0分
伟大的军事家彭德怀,运动战常胜将军,抗战和抗美援朝战争大英雄,一生耿直,忧国忧民,九死不悔。
#12 དཔེ་ཀློག་པ།读书者📖
9.8分
一开始是很好奇,慢慢没有了新鲜感,后来变成了讨厌。。。。就像看到一个很睿智的人,从对他年轻时候的崇拜,到后来看到他的体弱多病,再到对他病入膏肓的无力感。很讨厌这种感觉。又一本不该翻开的书🙁😕
#13 何俊锋
6.5分
写得流畅,看得舒畅,看杭州猶如看人生。没有大起大落,什么都看得开也想得开,无论是风景还是丝绸、茶叶,无论是文人还是俗人,一切都刚刚好。
#14 Tess Chong
2.2分
值得一看!要是我能幸运的遇到这么好的老师就好了,老师对孩子的影响真的很大,小时候被体罚和无端批评的阴影到现在还在,长大后一直在努力重建自己的自信心,不管是几岁人都需要不断学习成长。未来我也会做母亲,像柯林斯女士学习做一个充满爱的人,严肃教育孩子但永远要让孩子知道自己是爱ta的。Thanks♪(・ω・)ノ
#15 永远是多远 つ
6.6分
哦,原来你是这样的张爱玲 精致于你,最是妥帖 你的背后不再是动人的文字、天才的比喻、深刻的剖析,而是老上海、织锦缎、青花瓷…… 除去这些,在你看来,大饼油条也是精致的。“大饼油条同吃,由于甜咸与质地厚韧脆薄的对照,与光吃烧饼味道大不相同……有人把油条塞在烧饼里吃,但是油条压扁了就又稍差,因为它里面的空气也是不可少的成分之一。”知你 可不想要节俭的清高,你要的是口腹的欢愉。 你写过“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这样既热烈到自恋,又冷静到残忍的句子——哪怕这只是你十九岁时一半游戏一半自遣的戏谑之语。 “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理解来自倾听,误解来自意淫。 浮华退却 面对流言讽刺你竟是如此淡然,洒脱…… “所以我要缄默,不让原野上经过的人知道我的幸福;所以我要缄默,不让知道我幸福的人看见我的战栗与无助。”这是你对沉默的注脚; 世人皆说你孤傲,但是,到只有二三知己时,就恍如变成另一个人,谈笑风生,妙语如珠。 知你只是一个聪明而敏感的孩子,你没想的那么简单,但更没想的那么复杂;明明出身名门,你却调皮地自我调侃:“我们这种小市民……”这样可爱可亲的一个女人,哪里会是孤傲?我想说你“另类”,正是有所贪恋才显得可爱。 写了很多“因为爱情”,到最终却赢不到一个人。 人终究难逃宿命,“与文字恋得越深,在人间就爱得越苦。”你与“胡兰成”,在手边,在心底,在文字里。当然,更多的,是在世人眼里。 你爱得深刻,却不忘初心;爱得盲目,却不失原则。 究竟是什么东西,能让你在爱情的灰烬里存活? 不是凄苦,而是赤诚! “你也在这里吗?”的惊诧与欢喜,供一生感怀,足矣。 趁一切还来得及 你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 不想活在约定俗成的条条框框里,只想Be Myself! “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一个风度翩翩又热情洋溢的65岁西方男人,与低调内敛又细腻的你,彼此的心在那个充满奇思妙想的艺术营大厅里相遇了…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因为相知,所以懂得;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因为慈悲所以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