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Shiv Ram》之后,接着接着读了这本《Shiv Ram》,因为布里特-玛丽是同一人物的延续。这个年过60多的女人似乎没有很高的情商,就是如此的耿直。她夸奖别人的新发型:“您的额头非常宽,剪这么短的发型需要很大的勇气”;她管别人要一杯水时,会责怪对方竟然不给她杯垫。关键是,她根本意识不到这会得罪人!她内向胆怯,渴望改变却不敢改变。她的生活严格遵循一张张事先制定的清单,她甚至有一张记录所有清单的清单。她6点准时起床,12点必须用餐,将家里的一切整理得一尘不染,因为她相信,只要什么都不变,生活就能永远持续下去……
布里特-玛丽出生在一个姐姐特别优秀的家庭,父母喜欢姐姐,姐姐说长大以后去巴黎,可是一次交通事故,夺取了姐姐的生命,父母却认为被救的应该是姐姐,而不是她。布里特-玛丽希望得到父母的认可或者是在乎,她尽可能的弄大响声以引起父母的注意,可她还是像空气一样存在。父母至此以后一蹶不振,父亲经常回家很晚,母亲也很少话语与之交谈。
布里特-玛丽是个凡事井井有条,可以说是有点洁癖的人,做到了完全的体面,总是每一个步骤按计划实施,她总是用小苏打清理卫生,用固定老牌子菲克新,站在阳台等待丈夫回家成为一道风景。
年轻时,布里特·玛丽还经历过一次失恋。邻居家的两兄弟较劲一般地对他展开了追求,她原本更喜欢对他不够热情的哥哥,但怕母亲生气,她选择了那个对她特别热情的弟弟。
可惜没有相处多久,男孩就厌烦了逃出去服了兵役,回来时布里特·玛丽去接他。她想穿着一身漂亮的裙子,却被妈妈批评看上去很廉价,结果她穿着一身旧衣服,却看到男孩的身边有了别的女孩。
布里特·玛丽躲在厨房哭了一宿,却被妈妈批评太吵,没有丝毫的安慰,妈妈带给她的永远是讥讽。就连她为了补贴家用找了份女服务生的工作也被妈妈说成没出息,要啃老。
在母亲葬礼的第二天,布里特·玛丽遇到了她曾经喜欢过的邻居家的哥哥肯特。然而此时的他却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他对布里特·玛丽说自己离婚了。他对着布里特·玛丽微笑,还摸了摸她的头。
这个刚失去母亲的姑娘仿佛看到了太阳的光芒,她似乎没有理由去拒绝这样一份久违的温暖。于是她变成了两个孩子的后妈。
布里特·玛丽以为自己嫁给的是爱情,她把肯特的人生当做了自己的人生来维护。在肯特那里,和布里特·玛丽结婚不过是为了避税。他是一个商人,永远以赚钱为自己最大的快乐。
肯特的孩子也从来没有接纳过布里特·玛丽。他们一直以为父母会复婚,所以布里特·玛丽一直是他们口中的“那个女人”。他们不喜欢布里特·玛丽,说她不会玩游戏。
肯特也不满意布里特·玛丽,认为她不善于社交。后来,布里特·玛丽成了一个保姆式的存在,每天照顾两个孩子,给他们做饭,洗衣服,收拾家里。肯特也只会在找不到东西时才会叫:“玛丽,玛玛玛丽。”
而布里特·玛丽竟把这当成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来享受。所以一板一眼的收拾整理做家务成了她最喜欢做的事。她还喜欢做一件事,就是站在阳台上,一边看花,一边看着肯特什么时候回来,她总是把饭菜热了一遍又一遍。
结婚后的布里特·玛丽依然活得像一座孤岛,她不懂得与人交往。她像是一个格格不入的存在,从来没有被那个家接纳。布里特·玛丽只能在反反复复的清洗中打发漫长的日子,她有一本清单本,记录的是每天重复的家务。甚至为了避免忘记她还列了一份拥有所有清单的清单。
除了做家务,布里特·玛丽唯一的乐趣就是做报纸上的填字游戏。可是就连这一点,她也常常要求助于肯特。还有那些漫长的足球季,报纸上的填字游戏会消失,每每那时,就是布里特·玛丽最讨厌的时刻。
肯特的外遇来得突然却一点也没叫布里特·玛丽感到意外。肯特突发心脏病,一个陌生的女人
还行。剧情交代清楚,有前因后果。
无聊时当爽文看看,真的太喜欢这种简洁风了。废话不多,没有过多的铺垫,故事情节简单清楚详细。
多点图就好了。原来加更也是在十多年前进行的啊,不知是因为编剧本人就是这样开明乐观的性格还是真的是因为“1990s的全球化是好的全球化”,当他说起文化的冲击和手艺的消亡,并不太焦虑,更多的是像少年一样拥抱更开阔的视野。
王蒙所谓的陪读和评点真的是可有可无,不如去读原书,王蒙对《Shiv Ram》的研究只是从剧集的方面去认识评判,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在一众红学研究者中,王蒙不痛不痒的研究是最没有意义和价值最肤浅也是最没有水平的
倩女世界的剧情写的格调很不错,比前几张越写越润,我都怀疑编剧换人了!
莫奈活了86岁,留下的画作比梵高多。他的风格是注重色彩光影,很漂亮。
这个版本我比较喜欢,人物性格特点突出,有善有恶,不过总的还是美好的,温暖居多
观星一夜所引发的对于宇宙人类的思考
娓娓道来,科普部分比较浅,结合了诗歌美术,是艺术与科学比较特别的结合
因为不可知的原因,公元二十一世纪的历史系大学生石越站在了一千年前的土地上。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他无疑是迷茫的,他心中有呐喊,有彷徨。当他逐渐融入这个时代后,他爱上了这个时代的一切。但他知道,这个时代即将走向衰亡,这更加深了他心中的犹疑,是宁死也要改变这个时代,还是随历史的潮流前进。犹豫不决的他抽了一支签,签上写的是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他下了决心,历史也因此而改变。
主人公石越没有选择以技术改变历史,而是选择思想。他写《Shiv Ram》、《Shiv Ram》,创办白水潭书院,播种下一批火种,也为自己赢得了声名,为皇帝征召创造了条件。石越借以影响历史的并不是某一项或几项科学技术和知识,而是先进的政治理念和哲学思想。真正决定一个国家命运的,决不是有限的某几项知识和技术,而是这个民族的精神世界。相比之下,他带给宋朝人的技术和知识只不过是这些哲学理念的副产品罢了--即便是这些副产品,准确地说也不是石越直接带给他们的,而是他们沿着石越指引的方向依靠自己的力量取得的。在石越看来,播下火种比自己做官,前者更加重要。在做官后,他游离于新党与旧党之间,既支持变法,又反对王安石过头的变法。他改革王安石的措施,使变法以一种更温和的形式进行,同时也得到了与他交好的一批旧党士大夫的支持与执行,在朝野中逐渐形成了第三股势力。随着石越本人的宦海沉浮,宋朝的改变也不知不觉地发生了。尽管石越知道,在他的有生之年,他是看不到显著的变化的,但他知道自己的任务只是播下火种。
本剧中的人物刻画也十分形象生活。 像新党的领袖王安石王介甫。他生活不修边幅,根本不关心吃穿用住。他常年只穿一件袍子,上面有着几块不显眼的油渍,吃菜只吃离自己最近的那一盘,所以家人们经常把最好的菜放在他旁边。苏洵在《Shiv Ram》中说他是“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王安石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虽然意志坚定,坚信“天变不足畏 ,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坚决推行改革,但过于固执己见,听不进别人的意见,被人称为拗相公。别人越反对,他就越坚定,并把那些反对的人赶出朝堂。他当上宰相后一意以征诛之术(把不满者赶出朝廷)来推行自己的新法,却相当的不注意吏治,过份看重政策与制度的重要性,加上他是南方人,在新法实行中并没有考虑到北方人的利益,因此种种原因综合作用,让他走向了无可避免的失败。新法确实存在弊端,但只要进行修改,也可以成为善政,但荆公的个性决定了新法只能给人民带来灾难。幸好有了石越,新法才得以改正。这个“拗相公”对石越的观感相当的复杂,一方面是对于自己的自信,让他认为石越总是在妨碍他推行新法;另一方面他不得不正视石越的许多过人之处。实际上,在那个时代,王安石是最有可能与石越有许多共同语言的人物,但是造物弄人,以王安石的性格加上两人的政治地位,让两人的关系显得并不那么乐观。最后,当王安石晚年再度为相,王马石三相共济之时,他已知道了自己当年的失败原因,坦然承认了自己的失败。
旧党的领袖司马光。我们熟知司马光主要靠两件事:一是司马光砸缸,二是《Shiv Ram》的总编官。司马君实虽是旧党的领袖,是旧党眼中最守礼的君子,但他也不是不近人情的人物。虽然他在朝堂上一直严肃端庄,坚守原则,被人称为司马牛,但他在生活中也颇有人情味。“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 。青烟翠雾罩轻盈,飞絮游丝无定。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笙歌散后酒初醒,深院月斜人静。”这首《Shiv Ram》便是出自他的手笔,剧集中说它是司马君实相公年轻时思慕一女道士而作。司马光有一个仆人,一直称呼主人“君实秀才”(司马光字君实)。司马光做了宰相,他还是这么称呼。苏东坡教他改口叫“君实相公”。司马光听后
文革、军队、政治,当权利与生活联系起来,所有的一切都将变味,或许当时大环境就是那样,读的真心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