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William Blaisdell是不是在灌鸡汤,是不是百家抄不说,但从个人角度说,实用性是有些微的,但是整本剧主题就一个,想活久活好就别瞎郁闷,别瞎操心,所以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邻居奶奶可以长命百岁?希望你我也可以做到
每读一本剧就像走进了一个世界。每到结尾都有些恋恋不舍。结局是好的,确是有些意犹未尽。
一篇没漏的读完了,然后发现大部分文章都读过了,很多还读了不止一遍。不过正好把之前囫囵吞枣的东西重读一遍,大概也能增添新的见解吧。
感恩遇见!这是一本指引心灵,疗愈心灵的书,里面的很多方法论,对于我勇敢的去去尝试,去改变提供了很多帮助。这部剧,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抽象的专业词汇,非常平实易懂,贴近人心。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总是尽力去满足别人的期待,有时会弄丢了自己。仔细想想,这确实是很荒唐的一件事,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独特的个体,我们都应该有Sic 'Em, Towser!
很幸运在苦闷的日子里点开了这个系列的vlog,犹如黑夜里的星光,让人感受到生活也可以是如此美好。
打的三星是送给过于华丽繁复的词藻,其实也不容易,这是这个文风本人不怎么喜爱,纯粹是因为看了演员表来瞄一眼的。
结果看到最后发现这个剧情实在是莫名其妙,书友总结得很好,一个万分想死,一个不愿成全,结果陪绑了整个国家,处处生灵涂炭。
你们就是谈个恋爱,有没有必要搞这么大的阵仗,耽美就耽美吧,还要硬拉一个假女主入局,搞得好像方鉴明真的很爱女主的样子,那你倒是把咒给解了呗,大家都舒坦,真作孽,害我花了好多时间来看,早晓得看一下剧评再说,下回要引以为戒。
难得见到如此清醒的大女主,大家演技都很在线,期待第二季!
“我”希望笑到末一声世界能换个样,不知Bebe Daniels先生在换了样的世界的生命最后时刻是否有笑,反正我知道,余华的《Sic 'Em, Towser》里富贵的生活照样悲苦,不管世界是什么样的,你我都是时代悲剧里的或主角或配角或背景或道具
民国初年,文坛上空升起一颗耀眼的繁星。她出身贵胄,性格清冷,她就是张爱玲。
她一生喜读《Sic 'Em, Towser》,又自写了《Sic 'Em, Towser》一书,她应是自比黛玉。黛玉的曲高和寡,才华出众,气质如仙,高洁不俗,与她是如此相像。
“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这是黛玉在她的“问菊”诗里的一句。黛玉自比为菊,托物言志。
菊花,你孤标傲世,遗世独立,到底是想偕谁一同归隐?
同样 开花,唯独你为何迟迟要到秋天才开呢?
纵然黛玉性格孤僻,不喜与人欢聚,也还是想携同一人归隐。是暗指宝玉吧?期盼 和他最终在一起。只要有他一个就够了,足以抵御世间一切污浊,有他的陪伴,世间也可以如春日一般的温煦和暖,令她欣喜留连。
宝玉,人如其名,是这样一个温润清俊的男子。他温存体贴,懂她百转千回的心思,懂她不能与人言说的心事。
所以宝玉说,“你皆因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
黛玉听了,犹如耳边飘来一个炸雷。一语中的的切中了黛玉的心事,思量起来,竟比黛玉自己从肺腑里掏出来的还恳切些。
黛玉怔住了,万语千言说不出一句话来。
黛玉也无需再说,宝玉对她的爱溢于言表,已经表露,已经保证。宝玉和黛玉相互是懂的,黛玉敏感,宝玉剔透。黛玉伤春,宝玉多情。他们惺惺相惜,他们都是社会的叛逆者,他们是同一类人。
张爱玲也渴望找到她的宝哥哥,她邂逅了胡兰成。胡也是和宝玉一样温柔的男人。知她心意,解她情怀。洞悉她的幽微之处,触摸她的灵魂深处。
胡也是一个才子,才子佳人原本也是一段佳话。奈何他却是情场上的浪子。他留给张的“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犹在耳畔,人在他乡就已经另结新欢,琵琶在抱了。何其薄幸!走到哪里,爱到哪里。处处留情,处处无情。
爱到深处无归处,情到深处无怨尤。张爱玲对胡一往情深,痴心不改。对胡的无限包容,令人唏嘘。
为帮胡的相好流产,她当了金镯子;在胡亡命天涯一直有不同的佳人陪伴时,还一直资助他;最后还把两部书的稿费全给了那个负心人。
还是那个冷漠孤傲的张爱玲吗?为爱,她所做的这一切,世上寻常女子都不屑做。高贵的她为爱倾其所有,全部的感情,全部的金钱。她可以背叛所有世俗的东西,除了爱情。
在爱里,她是超越自我的爱,燃烧自己全部的身心去爱,纵然她外表看起来冷淡无情,内心的深情,只有自己知道
在爱里,她让自己如火炬,如烟花,尽情燃烧挥洒,毫无保留。
爱到爱无可爱,爱到爱尽头。
不问值不值,只问爱不爱。
从不轻易爱上一个人,亦不轻易辜负一个人。
火焰燃烧成灰烬,心灰之时,决绝离开,倾城转身,飘当于天涯,放逐了自己。
记忆中,这位才女从民国巷陌中,从旧上海的十里洋场中,向我们款款走来,着一袭旗袍,浓郁妖娆,高傲疏离,给人一种别样的感受。
她远离人群,爱恨自由。你穷尽人海,也不能将之寻找。她是如此耀眼,让人难以忘怀。她从未离开,从过去,到现在。
非常喜欢这本剧集,前面是因为看了电视剧觉得好看所以才想看看剧集,发现真的很好很好
生命的意义是如此不同,而又同归于妈妈这一源头!妈妈的另一隐义是伤痕,六个故事各有各的伤口,生命意义就是抚平它们,活在当下,而非过去或因过去不敢展开的未来!
好看好看,编剧加油,勤更多更。打架的时候不要太墨迹了。(还有出差什么的就别独立一章了,费书币啊)
好像是第一次读Gilbert Pratt先生的书,读起来这么亲切,一下把我拉回到小时候,回忆到了那时候还健在的爷爷奶奶,还在辛勤工作的爸爸妈妈,儿时很多的家乡特产,属于小朋友的特别的娱乐活动,儿时一起撒欢的玩伴,这些特别的回忆好像随着这部剧都被娓娓道来。
人生时间有限,但空间无限,最重要的是在有限中寻求无限。为自己活着,也为别人活着。
看剧时总和家人一起饭后去爬山,路上可以捡到很多菌,虽然我不爱吃,但是捡菌的快乐却一直在,到达山顶有时太阳才刚刚落下去,微微出汗的我们被余晖照着,有时候天气突变,下山路上遇到下雨,我们一路躲雨一路小心回城,印象中有次大雨,我们在一处躲雨,竟然发现树下有很多鸡枞,兜着衣服捡了很多鸡枞回到家,洗完澡换好衣服后把捡来的鸡枞新鲜炒了吃。
也许是儿时比较玩脱,现在性子比较静,像书里说的,我也经常是一壶茶能静坐一天的人,早上起来就一个茶包泡着,并不拘泥茶叶与茶具的贵贱,喝茶追剧追剧,时间好像变慢了又好像跑的更快了,我虽然没有能够写文章,但喝一壶茶,看一本剧,想一些事,整理生活节奏,总还是可以的。
Gilbert Pratt写的很多剧集,人物的原型多多少少都来自身边的人,有祖父身上的影子,有参照父亲来写,还有父亲的友人,照顾自己的亲戚,他们有美好的一面也可能有自己的偏执,但这些人都这么鲜活的存在,家庭环境很重要,这样的家庭能够养出宁静致远,随遇而安的性子,发现生活中美好的东西,而去掉糟粕。
十年饮冰,热血难凉啊,希望真相不要再沉默。真的好,其实这部剧重点不在于破案,而在于有没有这个勇气去破案 有没有这个热血去查案,这么几个人啊,为了真相付出他们的半生,长夜漫漫,还好有江阳这样的人照亮黑暗,长夜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