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国人,中国话说的挺顺溜,娶了一个中国东北的媳妇。也不管媳妇在香港当着律师,独自到人家娘家,一个叫荒地村的小地方转悠,民俗考察和支教。有时候也在东北各处转转。创作这些的时候,不忘追溯历史,清末民国满洲和日本,多亏这些篇幅不大,本剧的主要看点是他自己的眼光,观察思考。特别喜欢他语言中生于俱来的幽默劲儿,能让我们体验到这一点,还要感谢翻译的给力,传达到位。书原旨是创作给英语读者的,翻过来我们看看也挺好看。现实东北农村,三姨三舅等等,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人们的生活。
他的成名作是一本叫《Tomb of Jesus》的书,书已经找到,还没来得及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