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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做个好人写成了一本剧。做个利他且自利的付出者。不要做老好人。
杰伊·哈奈兹( 1910.11.2-2005.4.24),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
初读费老的书,似曾相识的感觉太美好了,出生于20实际10年代的老费在抗日战争时期就具有这么先进的思想,对社会,人类,民族学有这么深入的研究,只可惜20世纪信息传递的滞后,很多人一生无缘看到费老的书,否则就不会有那段黑暗岁月里人民的愚昧无知,荒诞无稽……
什么烂七八糟的剧情。冯绍峰状态再好,也是一种老牛非要装嫩硬吃不嫩不老的草的感觉。一星给儿童演员们,长得好看且演得好。
我们常說,要聆聽自己内心的聲音。
人类自覺的過程,其實就是人类循序漸進,自我發現和自我認識的過程。从覺察到覺悟,从漸悟到頓悟,一個人的自我認識将經歷怎樣一段複雜而玄妙的心路歷程。
讀讀這本書會找到一些答案
真實地活著吧~
真實勝過完美
年代感太强了,即便是名家所著,很多篇目也并不精彩。个人推荐:三个疯子、瓶装地狱、琥珀烟斗、抱茗荷传说、一张收据
编剧何伟讲述了自己1996年-98年赴涪陵做外教的经历,真实记录了在中国两年间的所见所闻所感。以美国人的视角观察上世纪末西南小城和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你会发现许多平时被我们忽略掉的早已习惯的日常细节。经济、制度、教育、宣传、文化习俗等各方面都有涉猎,从中可以看出中美巨大差异。书一开始是写给美国人看的,是西方人了解中国的一个窗口。语言浅显平实,幽默诙谐,内容又不乏深刻,很多地方值得国人深思。
或许透过外国人的眼睛更有助于发现我们自身的问题,对国人来说这应该是此剧最大的意义和价值所在。对小城涪陵生活环境的如实描写,何伟和周围中国人在思想观念上的冲突与碰撞,对国人品格和热情好客的赞美,从一开始对周边环境的完全不适应到最后的游刃有余,何伟已经彻底爱上中国,爱上涪陵。
不知道美国人读着什么感觉,我觉得这是一本有温度的书,观察细腻,真实生动。那些关于中国和中国人的讲述,无论你愿不愿意面对,他就在那。
抛却主义看这部剧,你不得不佩服并赞同"一流人物在军界"这句话。回望戴笠的职业生涯,一步步为自己的成功欲望驱使,克服了出身和学历的限制,敢舍命肯付出。他走的每一步有多少是蒋介石明令告诉他具体该怎么做或者做什么的?还不都是自己动脑子琢磨,想领导所想,任务结果导向。人家计较工资了吗?计较待遇了吗?计较加班了吗?有吵吵着要岗位责任书要明确职权范围了吗?现在公司里的理所当然的一切,在战争时期看来多么可笑,而正是这种一切靠自己的磨砺才成长起那么多优秀的人才!今时今日看来,这就是一个初中学历的农村娃削尖脑袋进了五百强公司逆袭的故事啊!佩服佩服得紧!
而他的传奇在盛极转衰,就要走下坡路的时候,戛然而止。看他身后发生的一切,你能说这不是另一种幸运吗?这不就是金庸先生所谓"大闹一场,悄然而去"的写照吗?少年时各种任性胡闹,成年后能够找到人生目标做到极致的好,老年……不,人家传奇不老拜拜了您呐!这个人一生活得可真够恣意。
人生的际遇如此奇妙,我若上河里洗澡恐怕只能引来城管,但人家就能遇上一生的贵人胡宗南。所以他的成功既是努力也算天选。也许每个人的命运早已有冥冥中的剧本,包括那个小气的蒋介石,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但总算最后舍得派出潜伏特务接回他的后人,这一笔看得我唏嘘感慨人都是有很多面的。所以对戴笠这样的风云人物,功过难评,他肯定不能算伟大,但绝对称得上牛逼!就他个人来说,活得也值了!
他完成了朝圣般的路程,这是一段关于自我救赎、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旅程。
曾经以为不能完成的事情终于完成了;曾经以为可以忘记的一切又被重新唤醒,曾经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开始烟消云散。
想起周国平说的话: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
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本来就是看不明白电影打算来看看原作想着能更好的理解,结果看的更迷糊了。
译本的原因有些句段很拖沓重复尚可接受,但篇章老是东讲一点,西讲一点的就很难受。
如果用分篇的形式去写家庭和“他”,且用第一视角去写会好理解的多。
唯一理解的就是这段感情跨越了种族、阶级、年龄的界限,以一种近乎奇妙的形态存在。(看电影的时候没意识到)
男主对女主的爱冲动而痴迷,热切的希望着回应,哪怕只是虚伪的敷衍。可女主并没有满足男主的要求,却在身体上与他发生了利益交集,或许是她太年轻还不懂那是不是爱,或许她心中有了答案,比男主更清楚这段关系的结局,在这段感情中直截了当的点明了利益和其“无所谓”的感情态度。
女主白人身份的“傲慢”与男主阶级的“怯弱”是唯一吸引我的一点,使这个看起来有些“下流”的故事有了不一样的色彩。
人生而孤独,无论为僧还是为俗,红尘内外皆修行,根本在于你的本心!
第一次完整的读完一部外著。语言很优美,情节很有趣,看着看着就带着自己对童年的回忆与想象,以至于忘了破案的主线。谈一谈主角科里之外的几个人吧。
奇利一个漂亮的十六岁姑娘,如花的年纪,曼妙的身躯给科里胸膛闪电般的一击。像极了黑暗中突然出现的那朵闪电,刺眼炫目让人印象深刻。可是奇利竟然嫁给了一个混球,白马王子有时候等到的是白雪女王而非公主,这是大多数男人回首时都会感慨的吧。卿生我未生,我生卿已嫁,我大卿生娃,但愿我生卿未生,一起把娃生。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自己的一朵洁白茉莉吧。
弗农幸福吗?他含着金汤匙出生,父亲的家业可以让他衣食无忧甚至潇洒的当一个富二代,但是他渴望去追求自己热爱的职业—写作。生活在经历了挫折之后,回到家里得到的不是温暖的怀抱,而是无情的嘲讽与侮辱。生而为人子,他的父亲希望他继承产业,可是却忽略了他那颗追求自己热爱事业的心。弗农最大的痛苦在于,他无法承受压在身上的痛苦,并且无人可诉。
约翰尼、戴维、本再加上科里,四个死党,住在同一个村子里,住在帐篷里。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胡思乱想。他们常常在一起聊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还有学校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这些构成了生动童年的最有趣部分。如果童年的世界,除了家人一无所有,那么再多玩具也是冰冷毫无生机的垃圾。伙伴,打闹,玩耍,争吵,探险,拾荒。。。他们会闹你的笑话,但是受到欺负的时候也会一起挺身而出,哪怕是一起挨揍。我们童年的欢乐,不因为国别与民族差异而显得差别很大。
戈萨戈多,布兰林兄弟。欺软怕硬,欺负幼小,典型的霸凌制造者。父母对待他们犯错的态度,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布兰林两兄弟在家里是不准掉眼泪的,所以,他们都是把泪水吞进肚子里,而那些泪水渐渐化为满腔怒火,于是,戈萨和戈多的人格也就渐渐扭曲了。他们就像两头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兽,永远逃不出去。不管他们如何奋力挣扎,不管他们脚踏车骑得有多快,他们始终逃不出那个心灵的牢笼。戈萨最后被狠狠揍了一顿,戈多被猴子和毒葛藤整得死去活来,这对他们来说未尝没有好处。从小到大,身边其实不缺这样的人,令人讨厌憎恶,其实也挺可怜。但愿他们不要成为布莱洛克家那样的人。
艾默里警长,原本应该是正义的化身,法律的代表,却收黑钱,包庇犯罪分子。他说是为了让妻子女儿过得更好一点。只是,人如果有了社会属性,就应该尽到自己的那份义务不是么。小镇的人信赖他,是因为他是警察,他代表着伸张正义的力量。小镇的人轻视他,是因为他丢掉了警徽上最神圣的部分。可是在加油站黑白大战时,当镇上的男人一听到枪声大作,立刻热血沸腾,决定站出来帮助他们的警长,保护他们的家园。人会犯错还可能会变坏,但只要不泯灭人性,坚守光明,终将不会孤独。
离家出走在火车上“碰到”的富兰克林和普林西还有阿莫。身长脚大的富兰克林,白皙善言的普林西,黄牙不善言谈的阿莫。梦中三客带领着科里见识了成人世界发展后的残酷。人越长大懂得越多,可能越痛苦。
最后谈一谈麦克森夫妇吧。书中有段总结的很好,很多家长都只会说教,根本不懂什么叫身教。在我看来,如果爸爸或妈妈之中,有一个能够成为孩子心目中的英雄,那么,孩子就比较不容易犯错,而且更懂得在错误中汲取教训,学习成长,累积经验。这个世界要求孩子赶快长大成人,要求他们遗忘那神秘美妙而又纯真的力量。在这样的世界里,有了父母的引导,孩子的成长过程会比较顺利。汤姆在关键时刻总能站出来成为孩子想象的英雄角色,麦克森太太则是慈祥母亲的经典演绎。这种家庭,让孩子觉得幸福。家在,力量就在!
“成年人眼里,孩子永远是简单的,他们根本想象不到孩子的诡计多端,哪怕他们自己也曾当过小孩。”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及处在社会边缘的人和事,我并不是第一次接触。去年底在电影院看的《人皮客栈Hostel》,回来抱着好奇心读完了剧集,彼时也觉得内心发凉。而再追溯这股寒意的源头,却是高中时读的《人皮客栈Hostel》。他们明明刚刚到这个世界上没有多久,却经受过太多恶意和恐惧,以至于,终其一生只能存在于童年的黑暗中,成长为面目全非的成人。
世人未曾在他们降生最初以爱呵护,所以,心里的伤口渐渐牵扯成深渊,任谁也填补不满。我始终觉得,孩子只是一张白纸,一面镜子,他们本身只带着很少的遗传倾向性,是后天的环境与经历塑造和强化了孩子的个性,决定了他们走向成人的路径。他们像植物一样扎根于环境之中,用敏锐的触角感知外界,重复着长辈的言行举止,以自己内化的规则去生活。
我想,很多人早已经忘记了作为孩子的渺小和无助感,以及那种对外界过于鲜活的感知能力。即使是浓重的黑夜,或是扎手指时流出的血,都能勾起尖叫、恐惧和痛苦,更不要说持续的家庭暴力、伤害和羞辱。那时的我们,不能自保,无处可逃,只好为了趋利避害而发展出了种种应对手段毕竟,“适者生存”是写进我们基因里的程序。没有无缘由的爱恨,也没有无根源的“人皮客栈Hostel”。朱朝阳、刘北山、陈念、亮司、雪穗,他们每个施加恶意的“一念之间”,背后都堆积着无数承受恶意的瞬间。归根结底,他们都是,或者曾经是,被吓坏了的无助孩子。他们只是不希望再落入相同的境地,所以才不断重复做出利己的选择。
“好想做一个全新的人啊。”朱朝阳在日记结尾这么写道。
始终仍向往光明,我相信个人选择,也相信即使走出了白纸一张的孩童期,我们依然是充满可塑性的人。
希望故事中的朱朝阳能有机会长大。
一百年前的书。但是更多的看不懂的文字。几次看不下去。但是还是坚持看完。有几处值得认真读一下。
平平无奇治愈小天才。
就娓娓道来的平淡生活,其实我倒很想看到鸠子生小孩。不过鸠子对丈夫前妻的大方着实让我很惊讶。
鸠子的字的确很好看。
潜意识里一直觉得金瓶梅是禁书 不过也是这个原因想去观看情窦初开时想也不敢去看 不管是因为舆论还是什么 总之是各种的各种
断断续续耗时一个月把这5本剧4000多页的故事合集看完了,有温度的历史和一批批有血有肉有情感的历史人物,这不仅是一本剧而是华夏文明源远流长的故事,这故事里有悲壮有喜悦,有失败有成功,读完感到历史之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