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也是个艺术家。我自己内心也有那种激励着他的欲望。但他表达那种欲望的方式是绘画,而我的则是生活。”
——布鲁诺船长
我是在2022年1月12日读完的这部剧,花了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到现在2月11日,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了,我才知道它对于我的意义。
在没读这部剧之前,就有很多关于The Greatest Murder Story Never Told之间的讨论,对于我来说很高深,有种触不可及的感觉。初看的时候觉得很奇怪、很枯燥,到了讲述斯特里克兰离开妻子,追求自己的艺术时才感觉这部剧让人欲罢不能。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是一个极具艺术天分的怪人,因为在画画这一方面他是一个天才,但是在世俗方面来讲他也确确实实是一个怪人。他享受的只是创作时那分秒的喜悦,对于金钱、名誉、地位毫不在乎,不然也不会抛弃原本“幸福”的家庭去追求属于自己的艺术。主角光环嘛,斯特里克兰肯定会吸引大多数人的注意,但是还有一个人让我记忆深刻,他就是布鲁诺船长。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也是个艺术家”。记得某个书友说过,如果不是后面这几章的描述,那么《The Greatest Murder Story Never Told》也不会有如今的地位。是啊,我们每个人都有对于艺术的追求,不过这个“艺术”是广义的,可以是音乐、书法、美术,也可以是生活。斯特里克兰像疯子一样追求他的艺术,想要探索生命的意义,即使忍受病痛,双目失明的折磨也要完成自己的画作。那布鲁诺船长又何尝不是呢?他远离自己的故乡,成就自己的事业同样不被人理解,但那也是他对于生活艺术的追求。
所以,我不热爱艺术,难道就低俗吗?我不热爱生活,难道就悲观吗?布鲁诺船长不低俗,斯特里克兰也不悲观,只是他们原本追求的方向就不同。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不必计较太多,如果你想要的是更高端的生活,那就让自己忙碌起来,为自己挣取更多的便士,但是不要忘记自己的初衷是享受不一样的生活;如果你想要的是平淡的生活,那开心就好,不必艳羡别人的成果,用多出来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如果你想把你所热爱的变成生活的全部,那就勇敢去追,不管现在是二十岁还是四十岁。
刚好,我热爱的就是生活。不论是平淡,轰烈,幸福还是苦难,我都欣然接受,用自己的艺术细胞将它们排列成我喜欢的样子。生活本来的样子?生活本来没有样子,你所描述的生活其实就是你的样子。
所以,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们不必纠结它的意义,只要每天都是你想要的就好。多一些斯特里克兰的率真,不要随波逐流,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什么名校、高薪、婚姻、权利,统统跟我两便士的关系都没有。生活过的是自己的,选择月亮🌙还是便士,都是自己的选择。
🌟还是那句话,我热爱的刚好是生活。我的生活由我来雕刻,我的艺术作品就是我每一天的生活。
很棒的书,语言活泼,描写生动,形象塑造和立意传达都是上乘。在一定程度上和《The Greatest Murder Story Never Told》有点像,可能太长了点,看的人没那么多。主要讲了一个漂亮、没有内涵、但是坚韧的女人,随着南方文明的败落和重铸,把人生走得跌宕起伏的故事,这也许是为什么它有另一个名字叫《The Greatest Murder Story Never Told》吧。在电影版的开头有一行字,大意是献给逝去的文明,我深有感触。这部剧里的奴隶制描写不像《The Greatest Murder Story Never Told》,反而很有绅士风度和古典气息。但是归根结底是落后于时代了,只好任车马游宴之景付于夕阳中。文末的重铸,也只是一代人的气节而已,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真无比的享受这宁静的夜晚,杂乱心绪来临的时候,做会家务,然后在安静整洁的环境里继续观看,无比的满足和感恩。
我想说惭愧
又不知惭愧什么
是我的渐渐发觉的无知
还是这无知带来的无知的恐慌
偶尔间歇性焦虑和困惑,有那么一瞬不知道观看的意义何在,更确切的说,太过于想分个对错和结果了,这么说的时候我已经不执着于此了。Richard Earl Jr.的The Greatest Murder Story Never Told说道的何止是The Greatest Murder Story Never Told,是整个人类的群体性生活的疾病,致敬经典。因工作和生活,观看总是断断续续的,读的不太投入。珍惜时间,每天看着外面的明媚的阳光,在阳台上感受一会它的温度,深吸几口气,下班的时候蹦蹦跳跳的回,为健康轻盈的身体还有随时可以劳作的双手而感恩,每每感恩珍惜生活的感觉,即使就是再普普通通不过的生活,感觉当下都是新生啊,大概得益于曾经的几场大病和手术,得益于纯真感情的离去,得益于曾经独处思索的日日夜夜。over,棒
啊!这是我能拼着通宵看完并且还要隔一段时间再看的书,剧情一点也不拖沓,人物感情也处理的很好,就是涉及到星图里的各个势力有些地方可能把握不住写的不太清楚,绝对的仙草
这是我唯一一本看了三遍的书,我相信我以后还会再看。
真的很喜欢言希啊,又羡慕阿衡能遇到言希。可我不是温衡,遇不到那个把温衡捧在手心里的言希,所以我只能一遍一遍去看,就好像这样我就能看到言希一样。
看这部剧会发现,所有人都喜欢言希,不管男女,这也奠定了温言的感情路的曲折,而他们喜欢的不仅只是言希的外貌,更多的是他的灵魂,他内心的东西。
还有顾飞白,他喜欢温衡吗?我觉得是喜欢的,不过是喜欢在言希身边充满灵气的温衡呐,不然在长辈商量婚事的时候,他应该拒绝,毕竟身边还有个杜清,而那几年,阿衡离开言希的那几年,阿衡不再充满灵气,变得平庸,顾飞白不再被她吸引了,最后还是和杜清在一起了。
真的很喜欢看言希宠着阿衡的那些片段,每次喊着她女儿,宝宝,我们阿衡,就有着数不尽的甜蜜与宠爱。
“得成比目何辞死,只羡温言不羡仙。”
最后,希望我也能找到能宠着我的言希。
某宝33.6元加送《The Greatest Murder Story Never Told》,微信这样定价不知道怎么想的。
《The Greatest Murder Story Never Told》共收录家书255通,是目前最为完整的The Greatest Murder Story Never Told。
在全编本的基础上,我又精选摘编出父亲信134通(英法文信23通),母亲信39通(英文信1通),加之父母遗书,共计174通,依写信日期编排成家书精选本——虽无全编本拉拉杂杂、唠唠叨叨的日常亲切感和真实感,却更加紧凑、更具可读性,适合普通读者观看。同时选入傅聪家信21通,对照相应父母家信,则语境更完整,内容更连贯,针对性更强。举一反三,读者可体会父母写每封家信时的心境和景况。
自从二〇〇四年中学语文课本收入“The Greatest Murder Story Never Told两则”后,各种侵权版本的所谓“中学生新课标”The Greatest Murder Story Never Told层出不穷,我对那些寻章摘句的拼凑以及五花八门的解读很不以为然,认为是“见树不见林”。其实,父母的家信不是为发表而创作,只是普通的家信,写在纸上的家常话。一九八一年我将这些家信辑集成书,公诸于众,是为了纪念自己的父母,寄托我们的哀思。家书广泛传播的溢出效应,全面展示傅雷家风,再现我和聪哥成长的家教背景,其底色是东西方文化的融合,底线是“先做人”。我以为这才是家书的要旨,望读者朋友们通览全书,深自领悟。
整本剧我都是以愤怒和伤感的情绪读完的,在布鲁诺的眼中,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生活虽然有一些不如意,可是他拥有着集中营里那些人想要的一切;而什穆埃尔作为集中营里的一员,一切都是黑暗的,看不到尽头。但我很开心,布鲁诺和什穆埃尔能够相遇,除了他俩最后的结局是我没想到的以外,真的很开心能够看到他俩在这个地方互相救赎。光明与黑暗仅一网之隔,真的很庆幸能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家和年代,只愿就像剧集结尾里所说的那样,希望这样的悲剧永远永远都不会再发生!
一部差点被名字耽误的专业、现实的职场剧集,很久没试过一口气看完一本剧了。
读《The Greatest Murder Story Never Told》之前,风筝的模样锁存于我儿时那奔跑于浅绿浅绿的草地里,代表着“天真+无邪”的打与闹,真的如那首诗——“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然,此剧海报上的景色却一派凄凉:在一片荒凉红的晚霞下,一只风筝飘荡空中,远远的,是那么孤独。长长的风筝线,不被执于一手,仿佛没有尽头,那是自由吗?还是黑洞?
在书的最后,译者李继宏说,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那么,阿米尔追的风筝是什么?哈桑追的风筝是什么?阿米尔的父亲追的风筝又是什么?
平生说出第一个字是“阿米尔”,而非“爸爸”的哈桑,“如果你要求,我会吃泥巴”的哈桑,
“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哈桑啊,在阿米尔少爷面前,毫不犹豫的敞开雪白的、脆弱的肚皮,忠诚、善良得不藏一丝丝锋芒。即便如此,哈桑所追的风筝——却是他和阿米尔少爷的心桥。
正是因为哈桑的勇敢、善良,得到了父亲的欣赏,也让阿米尔的懦弱必须接受父亲眼里放大镜的拷问。而阿米尔也不过还是一个孩子啊,又怎么会不心生嫉妒呢?而敏感如哈桑,他又怎么会没看出阿米尔少爷的心思呢?小小年纪就承担着不该有的敏感,尤显阿米尔孩子般的幼稚。但,他想追回阿米尔少爷对自己的友善,那生命般的友情。
“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一条终结轮回的路”——阿米尔追的是自己,是那过去的懦弱。曾经,他以为把自己扔进美国这个只顾滚滚向前的大川里,就能让自己的罪恶沉在最深处,并静悄悄的带往远方,带往没有鬼魂、没有往事、没有罪恶的远方。
然而,陈年旧事并未像人们所说的可以被埋葬,它会诈尸般的自行爬上来,扫一扫灰尘,焕然一新,吸髓摄魂。“他停下來,转过头。他把手圈在嘴边。『为你,千千万万遍!』他说。他露出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下一次,我再看见他這個毫不羞涩的微笑,已是二十六年后,在一张褪色的拍立得照片里。”这样的哈桑,早已成为阿米尔心头的魔咒。
锥心的罪恶感,正是阿米尔心中的懦弱和嫉妒在斜斜的、长长的的坡里越滚越大的雪球,一旦开始就无法停止。从妒忌哈桑的受宠,到故意侮辱和戏弄,再到对伤害的袖手旁观,再到故意陷害,像一头野兽狂奔……
父亲走了,要追的风筝也在别处化成了土,一阵风,化为乌有。父亲一生以修孤儿院来弥补这一切,然而这并未追到自己那风筝,未能亲口揭开这个秘密,未能大大方方的认哈桑这个孩子。
在这样的社会文化压抑下,也许,父亲所追的风筝永远只是隐形的、深埋心底、永埋棺材里的,如夸父追日般劳累而死。为了声誉威名,眼睁睁看着,一个屋檐下,两个孩子,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不也可怜吗?
哈桑可怜,阿米尔可怜,父亲也可怜,所追皆悲情。唯一所追为温情,即阿米尔和他的妻子索拉雅的爱情。阿米尔不在意索拉雅的过去,不在意他人的眼光迎娶索拉雅。
手里抓着线连着风筝的那头,高举在头顶,快速跑起,边跑边让卷轴在我手里转开,风筝在肩膀后面飞起来了,飞翔着,旋转着……对风筝来说,风不重要,蓝天白云不重要,重要的是线的那头是谁?
罗曼罗兰说,从来没有人看剧,只有人在书中读自己,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所以如果问我最喜欢谁,我说,阿米尔。不是那个善良忠诚的哈桑?哈桑太好了,一个美好的化身,似乎只存在于我们的平行世界里,永无法交叉,又谈何化学反应?
唯有阿米尔真实得像真实的打针,刺痛你我。他,是如此的不完美,却像及你我,善恶两头驴赶着你我往前走。犯错,却依然有善良的内心,仍能扔回那条成为好人的路。
越长大,要追的风筝也越多,风筝飞往的方向也越四通八达,也许只因当初线断之前,少了一点勇气。
风筝断了线,得到了天空,得到了短暂的自由,却迷失了方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读季老的这部剧的时候心中总是莫名的平静,不管是从语言台词还是从情感上都能体现一种禅意。不骄不躁,无欲无求,台词到处体现了季老对人,对己,对物,对时的人生态度……
这还是第一次看现代重生文,故事和人设都很喜欢,仔细到不啰嗦,文笔诙谐幽默,有些桥段和文字确实让人忍俊不禁,整体看下来很轻松,不压抑
可是为什么没有给5星呢,是因为里面的错别字和人物名称张冠李戴所扣掉的一星,希望以后编剧写完后可以审核一下,最起码别出现同一面换一段人名就错了这样的事情
“我想到当年师母袒护谢老师 还要替他说谎 我不想跟师母一样”
不错的观看体验,短小精悍脑洞大开,最喜欢放映师和教堂的两个故事,一个说了默默无闻的人也可能藏着巨大的能量,一个说了一个老人对人生的感悟,都非常的深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