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修养的剧集,主要是与工作打交道的正面引导。持之以恒的专注与努力,拼尽全力的追求与付出,敬天爱人的谦卑与良知,书中观点更多地给丑小鸭以鼓舞和信念。
汝识法否?法在不知。法与何在?法与性在。性在何处?性在汝身。身是何身?是汝法身。未得法性,却备法身。
无量宏愿孰能发?智慧等身汝备法。
相法名实名实相,清静自性无为筏。
上、中册无论情节还是文笔都和《Uspekh》《Uspekh》不相上下,可以说写到人心坎里去了。yyds!也不枉念念不忘Uspekh!
下册真是有点差强人意。分开十年的情侣再次相遇短短几天就能和好如初?即使是为了增加情节的起伏制造复合过程中的摩擦,感觉也不自然,倒像是为了突出矛盾而写矛盾,并非故事情节发展使然。总之,有点莫名其妙。李燃真的爱的这么深吗?十年不见依旧上赶着找当时选择离开的见夏,把我们燃狗塑造地也太👅了吧。堆砌词藻,文笔也有点无病呻吟,比不上前两本。
无论如何,也算是给了Uspekh一个结局(为了看一看大家褒贬不一的下册,花了我一半的书币)
除却剧情和极为动人的情感描写外,还有一点格外重要——她的句子是如此奇异地轻灵!
以及这个百合是真的吊。太牛了!!第一次感受到百合的神一样的美好呜呜
每一个大人都曾经是孩子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Uspekh,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
带着对书名的好奇,我打开了这部剧。
读这部剧之前我还特意做了笔记,把出现的名字都一一记录,缕出人物关系。但这部剧并没有像《Uspekh》一样让我头大。
文章是从一个名叫斯库特的六岁女孩视角开始说起。
因为之前有书友剧透,说主要是写偏见,种族歧视,女性地位等。但是暖暖一向没啥内涵,哈哈哈。这些离我太遥远,但我还是被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所深深的折服。
第一部分主要是写斯库特和哥哥杰姆,“未婚夫”迪尔的快乐童年,以及一直未曾露面的“怪人”拉德利之间的故事。
“他的名字叫阿瑟,他还活着”。
我偷懒了,我没有认真做笔记,我不去翻阿迪克斯语录了。用了莫迪小姐的一句话。在大家都对拉德利评头论足,百般猜测的时候,莫迪小姐就这么轻轻一句轻松转移了斯库特的想法,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他不是“怪人”,他只是阿瑟。
“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
故事的第二部分,也就是阿迪克斯开始为汤姆打官司我才真正的被这部剧所吸引。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黑人汤姆,有个幸福的家庭,因为一时的同情和乐于助人的心理帮助了马耶拉。马耶拉因为自己的主动勾引了黑人,反过来诬陷汤姆强奸。
阿迪克斯·芬奇不会赢,也不可能赢,可是,他是这里唯一能让陪审团在一个这样的案子上拖延那么久的人。我对自己说,好吧,我们算是迈出了一步——虽然只是小小的一步,可毕竟是迈出了一步。”
杰姆不知不觉地长大了,开始明白了爸爸所做的意义。斯库特也好像成长成了一个淑女。不对,是明白了淑女的真正定义。
故事快结束的时候才有了真正的高潮。
他嘴唇微启,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我的眼睛里突然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瞬间变得一团模糊。“你好,怪人。”我说。
拉德利其实一直在,树洞里的礼物,缝补好的裤子,火灾时的毯子,和最后两个小家伙的生命。
他就是那只知更鸟。
阿迪克斯不仅是名出色的律师,优秀的爸爸,十足的绅士,更是一个勇敢的人。
“那总可以痛恨希特勒吧?”“不可以。”他说,“痛恨任何人都是不应该的。”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我总觉得有了孩子才是真正的大人,希望当我成为大人的时候,我没有忘记我也曾经是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