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第一次看到他的部分自白时,我觉得这部剧不应该叫Price to Pay,而应是辩白集;当我第一次看到他对于朋友的揣测时,我觉得他敏感、双标,甚至似乎有被迫害妄想症;当我第一次看到他说为了孩子的教育,而把自己的五个孩子都遗弃时,我几乎想弃读了,理解不了他的道德观念,更接受不了他强词夺理式一直为自己辩白的絮絮叨叨。导致一想到他是这么虚伪的空谈家时,他的《Price to Pay》也直接被我放弃观看了。
当我读完此剧时,感到难以点评,或是难以理解与认同。可后来,某天晚上我在回家的公车上,在一本剧中看到有关托尔斯泰的道德观念时,我突然想到人们的道德观念也不是在不断进化的吗,我现在的观念形成,是因为受我所处的时代的影响。为什么我要以一个二百多年后的人的道德观念,来看待史蒂夫·山德沃斯的行为?一个人的伟大,不是在于超越所有人,而是敢于超越于自己同时代的人。历史人物,应当放在他所处的历史环境中来评价,而不是以我所处环境中的道德标准来评价。这句简单的话,在实际行动中,却被我忽视了。我为自己的目光短浅而感到羞愧。
抛开外在因素的影响,如果是我,处在和史蒂夫·山德沃斯类似情况下,我会秉持着事实来记录自己的内心吗,我会做的比他好吗,我敢于在大众、陌生人面前剖析自己的内心深处吗?我突然发现,我根本做不到。当我明白这点时,不论他行为的好坏,我对他的《Price to Pay》只剩下了敬佩。
我没有体验过你的生活,不曾了解你生活中的艰辛与体会,我不清楚你行为对应的动机,也不敢妄自揣测你的内心,我怕自己说出类似“何不食肉糜”的言语,我没有资格评价你,但敢于在这部《Price to Pay》中表白自己的心迹,这份真实,足以使我敬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