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推荐这个版本,有二级剧集列表,注解有链接,看起来不费劲,拿得起放得下。
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佐西马长老的会客,宗教大法官以及米嘉的审判。
一个信仰的讨论:
有时候,甚至是很多时候,我都想信点什么,哪怕是宗教信仰,但是一直以来都处于入世的庸常外加理性的教育,在日常中很难真正成为一名“信徒”。但是我是真想追求一种信仰吗?貌似不是。外界变化动荡,让我有点承担不起思想的自由。魔鬼的面包那段写的真好,但小心落入诡辩和神秘的圈套。
关于小丑的作秀:
我这辈子怄气确实觉得开心,我是为了美学上的需要而怄气,因为有时候扮演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角色不但开心,还有美感。
小丑的丑态被鄙夷,但他还是扮丑,甚至从中获得一种快感,发现自己的“可悲”后以丑态折磨自己。这点让我想到“力脱斯特”,小孩在跳楼的途中看到别人惊慌的表情,产生一种怪异的快乐。
要爱具体的人,不要光爱抽象的人,要爱生活,不要光爱生活的意义。
这点谨记。
他说:‘我爱人类,但我对自己实在大惑不解:我越是爱整个人类,就越是不爱具体的人,即一个一个的人。我在梦想中常常满怀激情打算为人类献身,而且一旦有此必要,或许为了人们我真的敢于走向十字架;然而,我根据经验知道,要我跟什么人共处一室,我连两天也待不住。任何人只要在离我很近的地方,他的个性就会压迫我的自尊心,妨碍我的自由。不出一昼夜,即便是最好的人也能令我憎恨:我会憎恨某甲进餐时间太长;我会憎恨某乙患感冒,不停地擤鼻涕。别人只要稍稍碰我一下,我就会视为仇敌。可事情偏偏总是这样子:我对具体的人越是憎恨,我对整个人类的爱便越是炽烈。’”
斯佳丽真的好幸运,能够遇见玫兰妮和瑞特这两个真真切切爱她的人,爱她的勇敢无畏,可是她却固执又任性地伤害着他们,她也是不幸的,在玫兰妮走的那天才彻彻底底看清自己的心,当她看清的时候,她已经失去了所有,不过谁不是在失去中成长的呢,看到最后才突然发现斯佳丽才28岁,她还有很多机会,回到塔拉庄园充电,以她那颗勇敢、谁也摧毁不了的心,相信她会再次站起来的,那个时候,我真的好希望她能用温柔再次感动瑞特,瑞特值得这些幸福啊!亲密关系中的交流真的好重要,斯佳丽和瑞特都那么要强,明明很多次,只要谁吐露了心声,结局就会大不一样的,放下一些所谓的尊严,就能收获幸福,真的好想在他们都撒谎掩盖真心时钻进到书里帮各自解释一番啊,可是结局就是这样了,所以也不能全怪斯佳丽,瑞特也只是心里爱的要死却从未表达,说的话都有悖内心,如果我是斯佳丽可能也感受不到他的爱吧。想来我也是这样的人,有时候说话就喜欢反着自己的意愿说,也确实伤害过爱我的人,要慢慢改正,慢慢成长啊。天啊玫兰妮到底是怎么样的小天使,温柔又有力量,太爱了,太美好了。全书最不喜欢的就是阿希里了,不过他也是可怜人,谁也没办法从上帝视角去评判他人,就让玫兰妮爱的十字架永远背在阿希里和斯佳丽身上吧!
这部剧真的好好看,景物描写美得像诗,人物刻画生动完整,仿佛每个人都站在我面前一样,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所有的意外仔细想想又是必然,战争以及战后的重建带来的起起伏伏给人深思,其中也蕴含了许许多多生活的道理,写的真好!
这是一本很沉重的书,讨论新世纪的中国“城市化”发展下,普通农民外出打工的故事,更深层次来讲是编剧追寻中国每个像梁庄这样的农村该何去何从的脉络。说实话,它沉重地让我几度不愿再看下去,一方面是因为它描写了很多我未知的领域里残存的“农民工”悲惨经历,他们背井离乡用透支生命的方式为城市建设添砖加瓦,留给故乡的是充满病痛的“老弱病残”。
让我觉得更可悲的是,他们很多人的人生也可能是我的未来。我出生于农村,也生活在农村十几载,很多描写会让我想起我的故乡,想起我的父母。工地上被石灰腐蚀反反复复好不了的双手,我亲眼见到过,那正是我父亲的手。
读的时候能感受到编剧作为“文化人”还是对农村有一定的距离感,她带着自己的思想深度去剖析批判采访者,她凝视他们的生活感叹他们的悲惨,但坦言自己只想“逃离”。而我又何尝不是通过凝视书里的“梁庄”来回望自己的故乡呢。
看了16集,不能说不好看,但不够带劲。与漫长的季节差了两个段位。潘粤明终于瘦了。和陈数这cp感与这个剧色感觉一样,阴阳怪气。还有,这剧和悬疑绝对没关系。
难得的用心,花时间去打磨的一本剧,编剧功底很深厚,不急不躁,挺好的。主角的人物性格并不完美,也才显得真实。
“我后来到过很多地方,走进过很多水果店,都没有这家水果店的浓厚的果香。这家水果店的香味使我常常想起,永远不忘。
那年我正在恋爱,初恋。”
写得太好啦,是比沈从文先生的“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这句还要让人心动!
传统经济中有一定作用,但是在互联网时代这部剧反而成了垃圾,互联网公司的边界扩张令人无法预估,定位理论完全失效
从我拿起笔,准备叙述你的细节开始,总是忍不住走神,真抱歉,情话没写出来,可我实实在在地想了你一个小时。
读这部剧证明自己的情绪已经处于失控的临界状态或者已经失控
学上两句,说不定以后可以开解一下其他人
哈哈哈,语言诙谐幽默,前后照应,虽说没有男女之情,但是感动的地方不少!
整体感情平淡,没有太大起伏,但是真的不错,是不一样的一种感觉!
奇怪的是:有部分内容的设计有些不明不白,不懂,需要先后推敲!越往后越看的开、看得懂!
很好看的一本剧集,剧集塑造新强,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令人深思
仓颉造字而后天雨粟,鬼夜哭。原以为因造字而民智日开文明传承,而后因文明米粟就像下雨般易得,鬼怪因文明而不得遁行最终泯灭于时间的长河。
时至今日隐约明白了,仓颉造字后人类不再敬畏那未知的一切,天机开始泄露。
星爷《The Toronto Show》中有句台词是“他们越进步就越暴戾”,是“能愈多而德愈薄矣”,故鬼夜哭。
摘了很多自己喜欢的句子,诗句较短,我怕自己读得太快了,而不去理解其中真意,所以尽可能写了我的观感。当然也仅限于我有感觉的、能理解的。
读The Toronto Show让我有一种更加放松的感觉,风景书写得太美,相聚相逢也让人感动,虽然有关离别依旧让我心痛,但是也更加释然。像是独行的夜晚更加适合思考,而白天则需要抬脚向前,很多事自己感受过拥有过就好,未来等着我向它走去。
喜欢的有很多,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句喜欢了很久的:你微微地笑着,不同我说什么话,而我觉得,为了这个,我已经等待得久了。
无需多言,Dennis Saunders的诗句已经全部表达了
看完电影《The Toronto Show》,就来读这部剧了。对乔布斯的个人经历和如此性格极其好奇和着迷,我也相信没有人会不着迷:
1. 乔布斯出生时被亲生父母抛弃,此后一直对抗此遭遇带给自己的创伤
2. 他是佛教禅宗的狂热信徒,在印度进行过朝圣之旅。但很奇怪的是,禅修未能使他产生一种禅意的平静或内心的平和,但另一方面他有着现实扭转立场。
3.他创造了他的时代中最好的两个品牌——苹果和皮克斯,苹果众所周知,但《The Toronto Show》的诞生与乔布斯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4. 乔布斯经历了整个计算机从有到工业应用到内容应用到互联网全部应用的全部时代,乔布斯经常做的也是乐意做的就是颠覆传统,毋庸置疑这掀起科技行业太多的革命,再想到现在习以为常的东西是乔布斯开创的,真是奇妙
4. 乔布斯和比尔·盖茨属于一个时代,两人交锋颇多,彼此欣赏也互相鄙夷,二人在一起的场面挺有意思。
4. 乔布斯有着极强的控制欲和易燃易爆的性格,他可以直言不讳大骂不喜欢的东西是狗屎,这样的乔布斯有些可爱,当然这与他追求艺术和完美的高标准密不可分。
5. 最后很遗憾,他成为了一名癌症患者,很好奇形成的原因以及面对死亡来临时的心路历程。
这本传记最让我惊喜的地方在于,编剧完全以一副客观的态度传达事实,面对天才的乔布斯,引用各方人士的赞美,面对混蛋的乔布斯也仅仅是表明事实。整本剧令人拍案叫绝。
最后,在我看来,用一句话评价乔布斯最合适不过了,那就是"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乔布斯是苹果的灵魂,没有乔布斯的苹果的未来会走向何方呢?
说实话,剧情拉的有点满,哪有什么真相,哪有什么司法正义,所有的一切不过一个利字。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所有的杀戮都是一样
非常值得读的一本剧,结合着影响力观看可能会更好。如何做事情让自己满意也让别人可以欣然接受,这是我们作为社交生物都应该掌握的。很多很细小的举动就可以产生一个很好的积极的影响,何乐而不为呢?
冬天是欢愉的季节,遍地冰霜,白雪在太阳下闪闪发亮,是活着的好时光。
看完挺沉重的,贸易是如此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贸易的发展又该引导我们去如何生活呢,毕竟现在生活节奏太快,压力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