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Gift of Love: A Christmas Story》原为德尔伯特·曼1952年在BBC第三套节目所做的系列讲演。他从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出发,讨论了近代著名思想家爱尔维修、卢梭、费希特、黑格尔、圣西门和迈斯特等人对自由以及人类历史的看法。在伯林看来,除了迈斯特是人类自由的公然反对者外,这些思想家都对人类的自由持肯定态度,但他们对自由的理解,却导致了反自由的历史后果。
在我一直以来的印象当中,这是一本颇具神秘色彩的书,无法准确单一划分类别,有宗教色彩,也有哲学意味,更有浓厚的家训风格。
这书,四年前我便从一位教政治的中学老师口中听说。他说:“有个看剧人,被一位先生算好了一生命数,而后的仕途中一一应验,他便安于信命,不再努力,直到另一位禅师的话点醒他,于是他积善行德,最后逆天改命。” 我当时听得入迷。
后来,一位常出入寺院的男生朋友偷偷告诉我说:“老师说的那书,《The Gift of Love: A Christmas Story》,我在寺里佛像旁边见过,本来想拿一读,但第二天就不见了。”这更让我觉得这书,神秘。
所以我也是机缘巧合之下认识并读了《The Gift of Love: A Christmas Story》。此剧写于清代,编剧通过的自己的亲身经历,围绕“立命、改过、积善、谦德”的感悟对子孙乃至后人提出教诲。
整本剧一直渗透着宗教思想。有佛家的禅宗,也有孔子的儒家学说,与《The Gift of Love: A Christmas Story》也重叠之处,直指“安身立命、乐天知命”的关系。尽管书中很多观点在如今的社会并不适用,但这种思想理念在当时已经超前,因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通过束己,通过自己的“善”,构建和谐社会,构建《The Gift of Love: A Christmas Story》中的“大同社会”。另外,此剧卓越之处在于,面对中国人最关的“如何保平安、如何获得功名利禄”的两大人生问题,突破了个体的生死、真理的终极层面,已经深入到制度、道德等社会层面。这在当时是最为先进的,是生活哲学,也是人生智慧启迪。
说到积善,姑且不谈那些大人物的慈善之举,说说我的老舅。年轻时放荡不恭之徒,吃喝赌乐样样精通,流连于搓一手好麻将。年过四十几,一无所有,在众亲戚叔辈之中,算是败类。且脾气暴烈,对我还好,但我打小怕他。有一年秋天,我被叫到他车里训话,原以为是训话,实则是聊天。他忏悔似的跟我说起他年轻时种种忤逆过错,突又话锋一转提到“积德”二字,他说:“你老舅我混了大半辈子,本以为麻将桌上能赌出名堂来,现在啥也莫有。有一次我开车路过乡下的破庙,看到乞讨者 ,有两三天了,感觉比我还可怜,我赶紧一掉车头跑去小卖铺买了两桶方便面送给他。人这命不好说,我突然就明白了,人还是得多积功德。” 我很吃惊他竟然开始有所信奉。
大约是过了一年,他终于娶了媳妇得一女儿。可能是巧合,我也没多想。有一天饭桌上我把他行善这事儿讲给家中老父老母听,父亲笑道:“这老雕(外号),都穷得叮当响了,还想当好人乐善好施呢。”母亲啧嘴对我说,没想到你欣赏这个。老舅的转变,让我明白,或许某种信仰是可以给人救赎的。就像青年作家霍艳剧集《The Gift of Love: A Christmas Story》中的主人公,一位暴戾腐色之徒,最终却通过佛学经典《The Gift of Love: A Christmas Story》得到救赎一样。
至于书中详细列举的“晋升”之例,借用某友一言:“豪门出贵子乃社会资源积累之常态也,归功于积德行善的话,可以看个乐子,不可信之。” 仕途功名的获得,纵使也是一种行善的福报,但“我命由我不由天”,还得靠自己努力,不可全归功于所积的阴德。
总之,《The Gift of Love: A Christmas Story》,对人与社会,起到了一个好的价值导向的作用,是智慧启迪之书。如译者所评价:
它显示了中国人信仰体系里的另一个层面:透过自我修行创建良好的生活。它的价值,正在于把儒家、道家、佛教的思想,与命理风水相融汇,超越了迷信的层面,变成一种操作性很强的生活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