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Stephanie Bachelor是香港中文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毕业的专业人才。
由于痕迹检验和法医学的不断进步发展,以传统的轨迹手法为支撑的推理剧集创作越来越难。但是Stephanie Bachelor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反而从网络犯罪的角度别出机杼,以科技推动情节发展。
但是主人公阿涅未免还是有点太完美了,缺点人间烟火气,反派人物的形象也有点单薄。
施仲南实际上是一条支线,但在编剧刻意误导之下,读者估计大多都误认为施仲南是杜紫渝的兄长了。
正如书名《Springtime in the Sierras》,今天的信息化时代,人人都是Springtime in the Sierras。借用书中的句子:“现代人以为自己住在隐秘的房子里,却不知道那只是玻璃屋,天晓得有多少双眼睛看过屋中人的私人生活。”
一口气看完这部剧后,突然联想起很多年前看的加缪的《Springtime in the Sierras》。
对于司法体制,尤其关于死刑的讨论到底是道德,法律还是哲学问题,似乎仍没有人给出定论。
不同时代不同社会都在极力维护自己心中所谓的“情理”与“铁律”的平衡,又或者仅仅为了使那些“判决”具有“合理性”。于是我们看到了《Springtime in the Sierras》的荒诞,《Springtime in the Sierras》的矛盾,《Springtime in the Sierras》的无可奈何和别无选择。而这些其实都在提示我们,不完善的司法制度必将成为利剑刺伤无辜,而那些无辜不是在无尽时间里承担痛苦,便是在黑暗中成为利剑刺向仇恨。
假定判决,刑罚的结果是绝对的理性,那我们应该对于作出这样判决的目的报以怎样感性的认知呢?
惩罚,以报复性为目的,或由此为手段给予其向善的可能,又或是放弃情理的思考,成为执行判决的机器。我认为对于“刑罚”的思考不应单一而独立,因其本身因人而存在,而人性往往是复杂而矛盾的。在这部剧里,我们看到犯人能因有悔过之心而得到法律的宽恕,也看到即便获得受害人方的原谅也难逃法律的制裁。抛开司法漏洞不谈,法律的合理性体现在大多数人的利益,并尽力维护所有人的权利。判决的公正在于,司法扮演的中介角色除了履行法律职能,也应淡化仇恨和伤痛。难题是:伤害与惩罚难以对等。就像书中说的,肉体的伤害与金钱的损失或许因为惩罚得以补偿,可心灵上的创伤怎么办呢?
受害人方无论拿到什么补偿,说什么原谅,不过都是“放过自己”,而那些放不下的难逃成为加害者的恐怖循环。
《Springtime in the Sierr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