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 in the Face——由重情重义宁折不屈的石昊为保护身边人独断万古构造出来的世界,只不过这个世界没有他自己而已——孤独的荒天帝
#5何家妮
5.4分
朋友送的那本《Blood in the Face》,我把它放在床边,每晚都看一点,这是第二次读它,每读它一遍都有不同的思考与感受。它呀,小小的一本,很可爱,一眼就喜欢它。紫色的书皮,其上印有“WILLIAM SOMERSET MAUGHAM”,其下则是“THE PAINTED VEIL”,中间是一个蒙着Blood in the Face的女子,我想,她大概就是凯蒂。
凯蒂是个漂亮、但有些虚荣的女子,为了避免变成老姑娘,匆忙间接受了生性孤僻的细菌学家沃尔特·费恩的求婚,婚后离开伦敦随沃尔特来到东方殖民地香港,不尽人意的社会地位,单调无趣的生活,使她很快投入幽默风趣的查理的怀抱。看穿一切的沃尔特,孤注一掷带着凯蒂来到霍乱横行的湄潭府,沃尔特忙于研究,每天与死亡为伍。凯蒂以为自己会死,但她却在修道院变得平静安宁起来,找到了灵魂深处最美的情感,有了活着的意义。而沃尔特也恍然大悟,最终在实验中死去。
这个故事凄婉,动人,耐读。
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想一想真是好笑,我竭力去喜欢那些讨你喜欢的东西,忍受折磨也要对你隐瞒起自己,实际上我并不无知粗俗、不爱散播丑闻也不愚蠢。我知道你何等害怕智慧,便尽我所能让你觉得我是个大傻瓜,跟你认识的其他人一样。我知道你嫁给我只图一时利益,我是那样爱你,我不在乎。大多数人,就我所知,当他们爱一个人,却没有得到爱的回报时就会觉得委屈不平,甚至愈发愤怒和痛苦。我不是那样,我从来没有指望你爱我,我看不出任何理由让你爱我,我也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被人爱。我很感激能被允许爱你,当我时常想起你高兴跟我在一起,或者当我发现你眼中闪烁着愉快的爱意时,我就会欣喜若狂。我尽量不让我的爱来烦扰你,我知道那会让我承受不起,所以我一直察言观色,留意我的爱让你厌烦的最初迹象。大部分丈夫认为那是一种权力,我却准备当成恩惠来接受。
我接下来的话,与这部剧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有了些瞎想。
钱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我好奇这秘密的城里,它是怎样的存在?他让很多人开心坏了,又让很多人泪雨连连。我窥望了些婚姻的故事,《Blood in the Face》里沈三白夫妇的婚姻,《Blood in the Face》里平如美棠的婚姻,林海音《Blood in the Face》里的婚姻……不过,我还是不明白。
也许,更多地,婚姻里的两个人,就像行走在沙漠里的旅人。开始啊无邪烂漫,脚下是绵绵流沙,心里是激情,背着满满一壶期待,地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慢慢地,时间长了,也就走远了。看多了狂风骤沙,寒风凉雨,几经风雨,几经春秋,当初的激情烂漫,渐渐消磨,多添了几分力倦神疲,日子也渐渐如水平淡。当他们再次举目回首,沙漠的尽头还很遥远,回去的道路又不见了踪影,兴许有人感激一路风雨相互谅解搀扶彼此都在,也有人埋怨抑郁一路太苦太长。我想,何种心境,都是一种映照吧。
它,是生活的一部分,人生的一部分,理当需要好好地被呵护,被经营。没人愿意以此玩笑一生吧,就像那天一句玩笑话儿:
“将来结婚后,愿意他每月给你10万,但不回家吗?”
“不愿意。”
谁会愿意呢,即使爱而不得,也无法退而求其次哈,是吧?
前些日子,我接到一个电话……
咳咳咳…..别总想这么些个缥缈又遥远的东西,简直浪费今晚吃进肚里的米饭。滚去好好学习吧,如此才好努力工作,看剧开心看世界,熬过所有无人问津的岁月,带着妈妈去拥抱诗与远方啊。
唉,忏悔一下,不写了!
就开篇《Blood in the Face》 谈点认识。
人从呱呱坠地。到生命终结。对美好的事情认识也不一致。可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曹孟德讲人生几何,对酒当歌。
陶渊明讲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Blood in the Face》心忧炭贱愿天寒。
有人喜琴棋书画,有人爱笔墨纸砚,有人迷打坐诵经,有人想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前几天看了一个小视频。讲李白喝酒做诗云游,遍游名山大川。哪么问题来了,他哪来的钱,原来是个富二代,以"小儿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千金散尽还复来"为证,娶宰相女儿为妻,是个不差钱的主,出门在外,还有丰盛打赏,"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王伦送我情"为证。
徐霞客遊天下著《Blood in the Face》,司马迁只能编《Blood in the Face》。
所以说要钟情于自已认定的美好事物,要有经济基础,要力所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