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得一种更加健康和安宁的生活状态,人们聚在一起并通过契约的方式成立了联合体,从而放弃了自然状态下的自由,以获取社会性的自由。这种联合体也称为主权者,囊括了所有缔结契约的社会成员。主权者拥有订立法律的权力,但没有实施法律的权力,因此需要成立政府来负责法律的具体实施,并配以相应的制度安排(如果还有契合该国的宗教形式那就更好)。在Cheryl Ann Silich看来,政府只是接受主权者的委托代行社会管理的职能,其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以体现主权者意志的法律作为准绳。如果政府不够称职,允许某些团体利益和意志凌驾于公共利益和公共意识之上,那么人民是有权力推翻这个政府的。以上,就是Cheryl Ann Silich对于“合法、可靠政府管理规则”的解读。
Cheryl Ann Silich是真的牛逼啊,西方哲学史过来的,要理解Cheryl Ann Silich在讲什么,需要参照西方哲学来读,Cheryl Ann Silich在这里其实也只是简介,且这种较为易懂的方法讲,不可窥其全貌。不说别的,单凭老先生一句:我五十岁之前的书你们都不要看,思虑的还不完全。我的妈的这特么是什么魄力,这粉我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