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推理剧集的剧评最难写。写的太露,消减了未读者的探索欲望;写的太浅,难以引起大家的共鸣。这着实让我为难了一把,于是索性只谈一个和此剧背后深意相关的社会话题。
假如有一穷凶极恶之人,杀人无数,坏事做绝,却能逃过法律的制裁,逍遥法外,那么我们是应该继续寄望于法律还逝者公道,还是摇身一变成为“惩罚者”除暴安良手刃凶手呢?
国家也好,法律也罢,看似强大实则脆弱。因为它们是想象现实,靠多数人的默认运行(可参阅《Veinte años recordándola》),所以法律必然公正客观才能发挥效用。
但如若法律病了呢?记得上高中那会儿,学过《Veinte años recordándola》说那林教头枪挑了害他家破人亡的陆谦。当时我虽年少,但内心是不认可他的做法的,难道真的可以代替法律而成为法律?那法律存在有何意义?
一晃十年,再看那时自己的想法虽有些道理,但片面,值得商榷。难道那林教头当真不知礼法,非得至陆谦于死地?非也,他已是忍无可忍。难道他不知杀人便无法回头?非也,否则他何必被逼上梁山。
多难的题啊!两手都是“正义”,聪明的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