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让我全面了解了那场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这是我说看过的描写抗美援朝战争最难忘的一本巨著。胜利来之不易,中国人民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新中国在世界有今天这样的地位,我们不能忘记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这些共和国的元帅,不能忘记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英勇献身的无数战斗英雄!无数事实证明伟大都是由胜利来奠基的,伟人不是吹出来的!
挺乏味的,真的没法从这部剧看到我喜欢的点。
而且也没啥文采,干巴巴的文字。
很不理解塑造唐三这样的心情,神王因为风狼杀人而特别愤怒。
都当了这么多年的神王了,主宰了亿万生灵的生死,就能不能心境放开点。麻烦带脑子写好吗?
局中局中局,骗中骗中骗,碟中谍中谍,反转反转再反转。
深宅。贼窝。收容所。疯人院。往往是这个时代女性的命运。男人可以前途无量,女人只能是一事无成。
苏,身处贼窝,有关心她的萨克斯比大娘,易布斯大叔,单纯的苏日子过得倒是无忧无虑。被舅舅从收容所领回家的小莫德,在经年累月的训练下,成为了舅舅合格的秘书。禁于深宅的莫德,每日抄写情色剧集以及朗读,暗无天日。这样的日子,被“绅士”理查德的到来打破。
理查德为获得巨大的财富,以一名假绅士跻身于上流社会,专门骗取年轻貌美、家中有钱的女士的喜爱,想通过与其结婚获得巨大财产来满足自己的私欲。理查德看中了莫德的单纯以及身后的四万英镑,伙同苏来到莫德身边。让苏做她的贴身女仆,为后来的计划做铺垫。
天真的苏,为了三千英镑,来到了莫德的身边。她的任务是服侍莫德,让她爱上绅士,成功后将莫德送入“疯人院”。事情并未与想象中的一样,在日渐的接触中,了解加深,怀揣小心思的苏,认识到莫德并不是绅士口中的奇怪的“疯子”,甚至在她心中莫德是一切美好的代名词。苏的良心在颤抖,为了三千英镑而要毁了这样一个少女。理查德的到来,加速了这场骗局的进程。
苏开始讨厌绅士在莫德面前的虚情假意,会因绅士与莫德的亲密靠近而生气,会因为莫德的询问“你认为绅士是一个怎样的人”而纠结,会因为自己的看不惯而刻意疏远莫德。苏,始终都不愿意承认,这朦朦胧胧的关心和嫉妒生气,是对莫德的爱。
苏与莫德成功出逃布莱尔庄园,深夜在附近的小教堂里,莫德与理查德举行了仪式,计划一步步施展,接下来就是将莫德送进疯人院。
但,最终进入疯人院的却是苏。
苏发现被骗的是自己,于是声嘶力竭,奋力反抗。可是没有人会相信一个被认为是疯子的人说的话。苏被关于疯人院长达半 年之久,受尽了各种折磨,护士们非人的虐待,挨打、跳水.....这种日子每增加一天,苏就越恨莫德,身上带着她的一只羊皮手套,会将这事羊皮手套想象成是莫德,狠狠得踩,狠狠地撕咬,可是恨得累了,苏会连续在夜间梦到莫德,梦到与她一起散步在庄园,梦到和她一起跳舞,梦到与她在一起的各种美好。渐渐,莫德在她的脑海中记忆模糊。渴望和寻找逃出疯人院的机会的想法,深深扎根于苏心中。
莫德的出逃,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绅士对她威逼利害,将她带到兰特斯街萨克斯比大娘的身边,被骗的不只是苏,还有莫德。莫德牵挂着苏,每时每刻都想着逃离,逃离兰特斯街,逃离萨克斯比大娘,逃离绅士。然而苦苦逃离了这里,却被欺骗,送进了收容所。莫德,心灰意冷,只得再次辗转回到兰特斯街。
萨卡斯比大娘心中藏着一个大秘密,关于莫德,关于苏。
喜欢这部剧,《John Oakhurst, Gambler》。情节极具哥特式特点,反转反转再反转,在到达了一个高潮之后,继而猛转,给人心跳加速的快感。编剧Roy Watson的笔触细腻,书中细节描写到位,赋予人物丰富的情感特征,善于抓取环境、人物心理、动作描写,细细揣摩,读来是一种享受。
书中人物各具特点,舅舅李先生性格沉郁古怪,是个学者但私下却从事 情色剧集的收藏与工作,身份与所做不符;绅士贪慕虚荣,洞察人心,做事手段卑鄙恶劣;萨克斯比大娘的善良下藏着些对金钱的贪婪,但又是一个很复杂的母亲;莫德单纯,环境和命运赋予了她缜密的心思,在这场骗局中,是施害者也是被害者;苏简单,对金钱渴望但不失善良。
社会环境复杂,人物交织。他们身上的特征都隐隐约约闪现了社会大环境的恶疾,人们对金钱对地位的渴望,人心之间的尔虞我诈,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女性的命运该何去何从?深宅。贼窝。收容所。疯人院。
莫德和苏的情感复杂细腻,爱恨交织。二人因欺骗靠近,在经历了一系列生活给予的浪潮之后,二人认定了彼此。同性之间的爱
太过通俗化会以词害义,习惯一个领域的通用语言和词汇,后续会轻松很多
比如:
大多数孩子在遇到不如意的问题时并不愿意跟同学交流,就算偶尔说说,同样是十几岁的孩子也不会有很大帮助。(我认为一个有良好习惯的学生在遇到不如意的问题时,第一反应当然是试着自己能不能弄懂,首先避开粗心马虎的问题,再不会就会选择问问同桌、做的比较近的同学或者关系比较好成绩较好的同学,大部分同学是不会吝啬去“慷慨解囊”的,他们甚至会分享自己总结的小方法,比如我们班主任就很鼓励我们去教室外问问题,不过大部分同学是在教室小声问。而大部分学生真正抗拒的是问老师,问同学恰是一般学生所选择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如果这里编剧要说的是提升整个学科,这主要是要靠自己,有学习自主性,像数学这样的学科提升应该没那么快,有一个过程的。 编剧不应该以一个老师或者家长的角度来“认为”学生之间的问题,这方面应该与女儿多交流再写出来。)
因为语文功底比较厚实,她一开始学英语就非常轻松。(语文好英语不一定好,这不构成因果关系,而在文章里编剧其实解释了女儿英语好的原因,由于从小就给她睡前听英语课文的磁带,培养她看英版电影话剧的习惯,因此英语学习有了优势与兴趣)
美剧里的对话都是日常对话,语速就是美国人平日说话的语速,比学校里发的课本配套听力磁带的发音要标准的多。(可能编剧曾任教师,但并非英语科目,其实没有所谓的“标准英语”,而我们的选修教材里专门设立了一个单元来谈论这个话题,难道我们平常说的话是标准普通话吗?比如,我发现几乎所有人都会把“那”字用“nèi”来发音,但其实这个发音是指“那”和“一”的和音;就算是影视剧,有些演员也难免有口音)
我觉得这部剧有优点也有缺点,其实这位母亲的育儿经是从孩子小的时候就潜移默化地培养了孩子的一些好习惯,如果只是初中毕业的家长想要在这里向如何陪伴孩子高中三年取经的话,实用性是不大的。那么本剧大部分的内容是与其相关性不大的,如果要看的话,可以根据标题的内容跳着看。其实我看到后面已经有点烦了。很难想象这样的一本剧要卖到四十多块钱。
我是作为一个准高三学生的视角看的,虽然不是家长,但我还是觉得这部剧名气大于内容。而且我发现我看错书了,我想看的是一位家境有点贫穷的母亲努力去给孩子争取更好的教育条件,陪伴孩子一路成长,孩子最后考入北大,优秀且感恩的故事。
感觉就像大杂烩,集合了很多经典片段,很多为了博眼球而写。个人见解,
最令人心疼的就是丁恪和浴池。一般的恋人最多被自己的父母不承认不祝福,可他们,还得不到社会上很多人的认可,甚至被歧视和厌恶。不知道什么时候,同性恋能和异性恋一样的被无差别对待,都是一样恋爱,一种爱情。有人说,同性恋滥交。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社会地位,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公开接受祝福。有些人的堕落何尝不是因环境所逼,恶性循环。
很不错,原来之前有很多错误认知,读了过后,我相信对我的健康应该有很大帮助。起码现在对零食的欲望降低了。
一个很有趣的认知是,你想吃哪种东西,不是你想吃,是你肠道里的菌群想吃,我一直以为我是我,其实几十亿菌群与我共生,而且有时不知不觉被它们所控制,真是细思极恐
这部剧肯定会烂尾,真的吊胃口,往死的吊,都特么一千多章了,女主还不知道男主真实身份,光说离婚离婚,一千多章了还没离,而且光说大会即将到来大会即将到来,都特么多久了还没来,真的服了
146小时12分钟。刚开始的代入感极强,让我一度怀疑是不是真的有妖魔鬼怪?后来讲的大道、正道、因果、本心…让我又觉得开始的那些已经不重要了,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生而为人都是第一次,追求的不同,途径的不同,是否有时也会存有邪?
满分,希望出一本STM32的。也是这样的滑稽语言的,其他语言死板的确实学不进去。
中间部分好激动人心,都放不下手机,想一口气把它看完的冲动,熬夜的结果第二天头好胀
向阿迪克斯致敬
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刚看完《John Oakhurst, Gambler》又看了《John Oakhurst, Gambler》,感慨良多,不知从何写起,两部作品的共同特点是:同样是反映种族歧视问题,只是感觉《John Oakhurst, Gambler》具有更积极的意义。何时能告别偏见?本剧是从八九岁的小女孩视角展开的,她有一个大她几岁的哥哥,她的父亲是小镇上的律师,他们是出生高贵的白人,整个梅科姆镇有三类人:像艾迪克斯一家这样的白人,像尤厄尔一家一样的贫穷的白人,还有就是汤姆这样的黑人。
故事的第一部分讲拉德利的传奇故事在整个梅科姆镇流传,荒诞不经。杰姆和斯库克一边害怕这个怪人,一边又充满该死的好奇心,想要一探究竟。在他们好朋友迪尔的唆使下,他们与素未谋面的怪人拉德利有了一些交集。三个孩子在玩滚车圈时,斯库特曾撞击到拉德利家门上,她听到了屋里低低的笑声。拉德利始终关注着外面的世界和生活,对外界充满了渴望,甚至对孩子们的长相熟记于心。杰姆和斯库特上学途中会经过拉德利家门前的一棵大树,经常在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口香糖、小奖牌、怀表还有兄妹二人形状的小雕像等,但是拉德利的哥哥发现树洞的秘密后,用水泥封死了树洞。莫迪小姐的房子失火时,斯库特和杰姆站在拉德利家门口前看着全镇的人都在帮忙灭火,等回到家才发现自己身上多了条毛毯。三个孩子计划半夜偷偷打开拉德利家的窗户偷窥怪人,结果被拉德利的哥哥误以为是小偷而开枪射击,仓皇逃跑时,杰姆的裤子被铁丝网挂住,不得不丢掉裤子。等杰姆再次返回取裤子时,裤子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草坪上,而且被挂烂的地方也被缝好了。这期间,杰姆和斯库特都未曾见过拉德利的脸,但是这个怪人曾经离他们那么近。
第二部分则主要围绕汤姆的冤案展开。
一位白人女孩的父亲尤厄尔指控黑人汤姆强奸侵犯了他的女儿。阿迪克斯作为被指定的律师为汤姆辩护。当这条消息传遍全城时,阿迪克斯和杰姆以及斯库克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他们随时随地地遭受谩骂苛责。
阿迪克斯说,”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阿迪克斯说,“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会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它可以是美国联邦最高法庭,可以是最基层的地方治安法庭,也可以是你们现在服务的贵法庭。就像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平等的”。
开庭的当天,”那里真像过节一般”,梅科姆镇政府楼被人填满了。
法庭上,阿迪克斯据理力争,尽力为黑人汤姆辩护,事实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三位控方证人的证词彼此矛盾,没有证词之外的任何证物,这一切证明了汤姆是被冤枉的,阿迪克斯圆满出色地完成了这一任务。然而,陪审团经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表决汤姆有罪。多少人在心里都明知汤姆的罪恶就在于他黑色的皮肤。
杰姆哭了。阿迪克斯说,”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在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
白人女孩的父亲尤厄尔虽然胜了官司,但是阿蒂克斯在法庭上严密的推理,使得真相大白天下,对于最后的“胜利”他心有不甘,便意图伤害斯库特和杰姆两个孩子,行凶的地点恰恰选在拉德利家门口的那棵大树下。搏斗过程中,拉德利及时出现并救了两个孩子的性命,并用一把厨刀杀死了尤厄尔。斯库特在她的家里第一次面对面地看见了怪人拉德利,瘦弱的身体,病态惨白的肤色,没有半点生气,却在斯库特惊异的凝视下,露
估计很多人和我一样,是在短视频平台看到推荐的,当然了,自媒体嘛说这个是真的,就是为了吸引流量,哪里是真的解释权归他们,编剧又没说过对吧。我只看到60章,可以肯定主要情节纯属虚构,跟“真实”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自媒体用“真实”来炒作本剧,这种商业套路太坏了,耽误读者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