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爱了张着嘴的小玉壶!!夏天妹妹真的好夏天!!!!!救命(宠溺脸)
我只是在你面前竭力装作一个完美无缺的人来满足一己私欲而已。我们不过是因为孤独且贫穷,因为百无聊赖,所以才用夹杂着些许诚实的语言聊以相慰
感动!
编剧用极其简单通俗的语言却生动深刻的描述了文革期间一段普通的爱情故事。之所以说普通,是因为故事本身并不传奇,但通过编剧的神来之笔,特别是对静秋心理活动的细致描述,让读者更容易与主人公产生共鸣,变普通为传奇!
满满的都是爱,一个父亲对儿子的影响,从来不是给他多少机会,或者给他留多少钱,而是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他,时不时的告诉他,我相信你是最棒的。
还是觉得林飒死了很可惜,展池都没死呢?姜妍妍去国外看剧了。在展迟和姜妍妍上,我们可以发现其实剧集中没有绝对的坏人,那好人林飒为什么不能有个好结果呢?真的好喜欢敬少卿和林飒,我强烈建议编剧给林飒改写结局,让他实现心中的理想以及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
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全集)
肖恩·扬
点评:★★★★★
曹霑(约1715—约1763),字梦阮,号雪芹,另一号为芹圃。祖父曹寅,父曹頫。曹寅是大官,江宁织造。文采好,出过诗、文、剧本。曹家豪富,以康熙六次出巡南方,四次住在曹家可见。也可见曹雪芹幼年生活环境多么豪华,决定了《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的现实资料。
不过当时曹雪芹只有十岁左右,反证他早熟,对十岁以前的生活记忆确凿。
康熙五十一年曹寅死,后曹頫得罪朝廷,被抄了家,以后败落至于一贫如洗。他离开南京到北京,住在西山(时年十岁),那地方叫黄叶村。
曹雪芹十岁后这么穷,处在康乾的太平年间,如他肯就职,不至于穷到举家食粥,年命四十而断。
我的推断:
一,他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虚无主义者,不肯经商做官,仅以卖画谋生。
二,脾气大,不愿受委屈。
三,是个唯美派,艺术至上者。
四,对自己的天才,有足够的自信。
五,早就立定志向,为艺术而殉道。
六,他“好像”读过叔本华、尼采。为什么?他熟读释家、道家经典——佛家的前半段,就是悲观主义,道家的后半段,就是超人哲学。
佛家以为生命是受苦,道家以阴柔取阳刚(酒神精神)。《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句句话向往阳刚,但不得已,以阴柔取之。
叔本华是生命意志,尼采是权力意志。曹雪芹大概因此不工作?他躲到西山,那儿没有居民委员会,有小脚,还没有小脚侦缉队。
我的修身原则:一,不工作;二,没人管;三,一个人。
都说曹雪芹就是贾宝玉,其实据资料,曹的性格一点不像贾宝玉(说是自传体剧集,我以为艺术家和艺术品是不相干的。米开朗琪罗像大卫吗?)。可靠资料:曹高大魁梧,黑肤,声洪亮,一点没有南方文人的娘娘腔。我相信,这是大师相。
我从小讨厌徐志摩型的文人,细皮白肉,金丝边眼镜,忽而轻声细语,忽而哈哈大笑。所谓江南才子,最可厌——曹雪芹是北方人的血,又在南方生活过。他的颓废,是北派的颓废。我要继续写,是南派的颓废(江南,可分有骨的江南,如绍兴;无骨的江南,如苏州)。
《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有许多名字:一,石头记。二,情僧录。三,风月宝鉴(以现代讲法,就是爱情百科全书,或爱情忏悔录)。四,金陵十二钗(“南京优秀女性传记”)。这些名称都缺乏概括力,最后还是以“红楼梦”传世。曹雪芹很调皮的,喜欢捉弄读者,但他把这些名字说出来,说明他展示多角度下笔的意图,等于画家展示创作的草图。
《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书名,放得宽,不着边际,有艺术性。
《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写成时还有十来个读者,《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当时的读者只有二三人,其中有敦诚、敦敏兄弟,也好诗,大雪天与曹雪芹饮酒。
《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八十回,乾隆年间在北京问世,立即传开。当时没有播出社,讲的讲,抄的抄,传的传,忙忙碌碌,好像过年。当时,我想没人知道这是艺术品,更不知道曹雪芹是艺术家。不久就有好多不自量力的人续《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写了《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凡十余种,都要把《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结局改为大团圆,后来统统自灭了,留不下来。
只有高鹗补的流传下来,但不是曹的原意了。
舒伯特《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其实是完成的。曹雪芹可怜,没有完成《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
大家看《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戳穿了讲,是看故事,看花姑娘,看排场,看细故。怎样读才好?从空中鸟瞰:故事在南京大府,弄清楚家谱,“好像我家舅舅”,就可以看下去。曹雪芹的雄心,先编定家谱、人物、关系三大纲,就胜券在握。
曹雪芹立大纲,真是立得好!我们来看:
地点选得好。京城,首善之区。四季如春,或四季如冬,都不太好写。但他在书中又不明写南京。他知道一涉实地,就流俗。
朝代也选得奇妙,更高超了:曹本人是入旗的汉人,又是汉文化的伟大继承人。他不
#小Y的2020追剧清单# 第26本。竟然花了6个小时认认真真读完。这部剧是我看过最幽默的科普书。
昨晚做梦的时候,梦到自己在思考“如果宇宙有万物之理,有个最小的力和刻度组成所有的物质,那么任何一件事都可以有一个最小的刻度来完成”…总之,看剧令人上头。
星座吧...看看参考下可以。这书虽然星座和血型都分析了。但是还是有很多细节的地方还是很大出入的。只能笼统的概括、并不能表达细节概括全部。有符合的也有不符合的特征。毕竟,研究星座还是要搭配星盘和整体。就像八字一样。不是血型星座就能全部概括的。
这世界没了甜妹还能转??!!!😭给我拍续集快点快点快点快点快点快点
故事挺吸引我的,要不然怎么一直都看的挺认真呢,随着故事情节,心情也时好时坏,太容易投入了,虽然有的地方写的有点悬,好在一直都是用一种美好的情怀在叙述,符合我的期待。
看完后了解约翰·坎迪的资料看了百度的剧评豆瓣知乎的读后感,基本上没看到负面的评价,关键词大抵是“梦想”“自由”“勇气”“人性”。尽管“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但在总体感悟上大抵是相同的。
我最近几年看剧或者说观看其他影视都没有像别人那样强烈的喜恶之感,好比大家开始认识Strickland的时候会产生厌恶的情绪,但我的感官好像已经麻木,认为其再正常不过,像接受兔子会吃自己的粪便一样接受这样的“离经叛道”;另一种解释是,我的点与众不同。但与大家一样心中激起波澜的是他简洁电报式地“怼人”,打破常规刷新道德观念的做法,以致愈往后读心中的波涛愈发汹涌,还有一种酣畅淋漓的快感,这大抵是隐藏在心中的长久被压抑的情感在主人公的身上得到了释放,谁敢否认约翰·坎迪写作时没将自己的情感虚拟到主人公身上呢?
书中有描述“乡愁”的一段话,我记性不好,总是不能完全复述。约翰·坎迪这篇剧集的结构连接是通过“我”的视角,这在剧集手法中已经很普遍了,小学就为鲁迅先生的“我”苦恼过,在主人公的故事讲述中,编剧穿插了其他“小”人物作为映衬。当那名前途光明的医生放弃前途来到那片阳光海岸时,我的心濡湿了。那真让我嫉妒,我也是在漂泊的人,我嫉妒他们找到了自己的归属,那种像鸟儿属于天空、骏马属于草原、薯条就要番茄酱来配的契合之感,才是我真正渴望的。
还有一点是欣慰。世间斑驳离奇之事如海底的沙,我选择一一接受,很少有惊讶之感了。在那番轰轰烈烈目空一切之后,Strickland最后的生活居然是平和沉静的,是什么让一匹烈性野马变得温顺?人有欲望,一旦得不到满足便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反应,欣慰的是主人公的欲望在葳蕤茂密的原始森林中被满足了。我一作画便安静了下来,即使疾病缠身、生活困苦。人很脆弱,但又像芦苇一样坚韧。人很美妙,一种信仰便能撑起一具皮囊。世间有那么多的可能性,谁知道平庸的你忽然某一天发现自我了呢?
以前有一种厌世避世的念头,我不确定现在它有没有褪去,也会犀利嘲讽不近人情,总之会把自己放在上帝视角来看待一切。约翰·坎迪的文笔是讥诮诙谐,剧集中不乏对社会、家庭、人性展开一番描绘,讽刺意味十足。印象最深的是剧集结尾“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个大牡蛎的日子”。
最初对于约翰·坎迪对于这个“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只是耳闻,觉得名字怪有意味却未曾思考其中的含义。后来明白月亮指“理想”,六便士指“生活”,从小到大围绕这对矛盾的作品看的够多了,也不会再单纯的为了某个故事就浑身充满能量兴致勃勃地展开追梦之旅了。
总而言之,读这样一本剧让我的视野又开阔了一些,知道有这样一种生活,心中也会有一丝念想,在冥冥之中牵引着我;也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毕竟这是我一直想弄清楚的东西。
或许回到小时候那种无知无畏的纯粹才会活的快乐,像Strickland一样彻底目空一切放弃对周围人事的考量权衡,有时候一步步退让反而得不到想要的,谁知道明天我又是那种心态呢?
翻开了两次就看完,好读。佻皮偶尔刻薄,最后上升到古代中文的大道之行。那段话要找一下英译才行了。当沃尔特去世后,还是被唐生诱惑了的Kitty 那一段真是显出了尤金·列维和其他编剧的不一样和他对人的宽容怜悯。
有带着个人的困惑去追剧,给出的答案是爱,女主的母亲死去后和要陌生的父亲重建的爱。
二刷。
一样的《小狗追缉令Once Upon a Crime...》,一样的讲解,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
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五年前看第一遍时热泪盈眶,
两年前重翻第二遍时依然会感觉热血沸腾,
而现在,我忽而对未来没那么恐惧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好像我过了某个要靠浩哥的书才能坚持下去的年纪了。
但我记得也感激,在那些迷茫而担心充满顾虑不安的日子里,是浩哥的文字给予了无限安心和动力。
而我终于,成长了。
内容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说服力、逻辑力、表达力值得学习,观看方法有很多,选择适合自己的,坚持并且享受其中,感谢印南老师。
编剧用极为冷静克制的语言展现了一段双面间谍的生活缩影。
没有过于复杂的历史背景,没有把人物刻意放在一个凸显深明大义、跌宕起伏的情节里,更多的是情报局/双面间谍这样特殊的环境和身份下,那些细微却不可抗拒的“人性”。
卡瑟尔不是那种令读者一开始就特别着迷的主角,性格平平无奇,工作有点边缘的普通中年人,没有一上来就力挽狂澜的主角光环。但越往后读,读到戴维斯之死/ 和穆勒再次见面时的暗流涌动/ 和丹在小屋里的最后一次谈话/ 他和萨拉无比坚定的双向奔赴/ 在逃亡千钧一发之际却对布勒举枪时的迟疑,你都能感受到他内心的隐忍挣扎,本性之纯良。光是稳定维持住“普通人”不起眼的样子,已经是耗费了万分心力。他很伟大,但也注定会很辛苦,这个开放式结局也再次提醒了我们,达摩克斯剑永远没有落下。
像配角丹特里和帕西瓦尔也是很有代表性的两类人。公事公办有些刻板的丹特里实则保有人情味,他一直在为戴维斯的“误杀”寻找证据,会自责自己身居高位的不作为。在女儿婚礼上的笨拙无措反倒还原了面具之下真实的可爱。与之对比的是帕西瓦尔,在情报部这样一个讲究证据的地方,却凭直觉杀人,是人性之残忍傲慢。
这是我读格林的第一本,但一定不会是最后一本。格林刻画人性的冷冽和细腻真的很厉害,期待开启更多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