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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声碎Women on the long march
💬 全部回复 (13)
#1 ᴇᴍɪʟʏ
3.3分
哎,看剧就不能读全集。还是得合集不浪费时间,要说这两星到五星的跨度,我该怎么打分呢。他80年代写自己故乡事的短篇,都太美啊。90年代再写,太刻意,就没80年代的自然的感觉了。
#2 翦翦风
5.5分
吸烟就像书里所说的,是一种心理疾病,吸烟者不是不能摆脱香烟,只是不想摆脱一个习惯。这个所谓的习惯,就是抽烟能给人一种“放松”、舒缓压力的感觉,而这种所谓的放松感觉,其实根本就是一个陷阱,因为抽烟本质上不能使你放松,不能让你解决工作带来的压力,家庭带来的压力,生活带来的压力,而只能解决抽不到烟而带来的压力。 烟瘾越大,越无法放松;吸烟舒缓解压力没有科学根据,只是单方面自我的臆想;吸烟并不能打发无聊,它就是无聊本身;吸烟能集中注意力更是个虚假命题。 所有的吸烟者都清楚地明白,吸烟并不是一件好事,他们的想法就是这样,“我迟早会戒的,但是不是现在,明天再说吧”,或者是忍受几天戒烟的痛苦之后,给自己找一个理由准备复吸,你绝对不能有“只来一支烟”“再来一口就好”的想法,一旦产生这样的想法,那么,你的戒烟之路就只能说走窄了。当你自认有来自内心足够强烈的戒烟动机时,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兑现自己对自己及他人的承诺,请从熄灭最后这根烟那刻就开始戒烟吧! 永远不要点燃戒烟后的第一根香烟,既从坑里爬出来,就不应该再在同一个地方摔倒再次掉进同一个坑里。你说呢?!
#3 Bugs Bling.
3.3分
评分有点莫名的高,熊猫君的推荐让人觉得踩雷。书很薄,看得也快,除了第一个故事尚可外,其他的很难列入悬疑推理类的书,每一个案件没有多少推理,只是天马行空的给出一个答案,如果这样,所有的不合理都硬凑成合理,世界上没有悬案了,比起东叔,阿婆,只能慨叹了…
#4 与坤
9.8分
不错的一本剧,让我脑洞大开,早就想拜读,感谢布克影视,虽然对于海龟交易系统的技术面,我是看不懂,但仍然收获颇丰,有空再来读一遍
#5 汾酒-小王子🤲
9.8分
原来生活的真理终究在于自己,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开始在步入死亡,也就要学会活在生命的当下,不回望过去,不奢求未来,认真现在的每一个时刻就是对自己最大的尊重。
#6 小短腿的沙琪玛
6.6分
最近你如果莫名其妙地烦躁,要么是没怎么看剧,要么是没怎么锻炼,或者是两者都没做到~
#7 Yulanda
8.7分
该剧应该还有下半部分吧,感觉没有写完。整个故事有点儿类似张爱玲的《马蹄声碎Women on the long march》,都有姐妹嫁同一人的桥段,这是一种怎样的心理,难以认同呢。书名“马蹄声碎Women on the long march”,喜欢看“夭夭”,哈哈哈哈哈哈……
#8
6.6分
第一季可好看了。第二季……
#9 尹莉~🌼
4.3分
总感觉好乱,前文和后面完全链接不上,感觉编剧完全就是想到哪写到哪
#10 张明辉
7.7分
类型题材剧,希望能打破以往同类剧集的刻板印象~大勋演游戏狗🐶似乎年龄偏大了。三星观望一下……
#11 Chant 陈煌
1.1分
一切都显得太过顺利,待人接物还是要以诚相待,凡事自己多留个心眼儿
#12 Afra Young
7.6分
先说一下自己读这部剧时的状态:近来心情不好,两周读了三本剧,全是矛盾奖的作品,在不好的状态遇到好的作品,是自己的损失。 魔幻现实主义,变真实为幻想而不失其真实?在《马蹄声碎Women on the long march》中我看出了现实,可能结尾有魔幻的意味,但我感觉剧集总体还是都在描述现实。 用信的形式描述故事,让人新奇,有人说这是抄袭,但这是我第一次遇到,鬼知道我会不会再看到书信体的长篇剧集,由此来想,这部剧对我还是作用很大的。 关于剧集内容,读到最后,我才明白了“马蹄声碎Women on the long march”的含义,惭愧,惭愧。因为还没有达到有“娃”的年纪,所以对“娃”这个概念不敢妄加评论。在这里立一个flag,如果我将来会有“娃”,我一定要再品味一遍这部剧。 目前来看,这部剧对我触动最深的是“姑姑”对生育政策的深入理解与贯彻实施。实事求是的讲,“姑姑”这类人在社会中凤毛麟角,我自觉没资格去评论他们的选择是对是错。 读到“姑姑”的形象时,我总是想起《马蹄声碎Women on the long march》中的陆征祥,陆征祥知道签字是历史的罪人、民族的罪人,他逃避了,“姑姑”既然经历过三年灾害,十年文革,了解时代的脉络,她不会不知道做一个“坚定的共产党人”的代价…只能说,此致,敬礼!
#13 金承肆
6.6分
如果说反乌托邦式影视揭露了法之恶面,在它们所描述的世界中,法经由极权染指,其意图依旧是作为一种渠道来有目的地控制人民;那么张一梅则展现了另一种更为直观完全的恐怖。在卡氏笔下,有了暴力的加持,法的一切行为都如无知的婴孩般随意为之,甚至于连自我的目的也在其中迷失,仅仅是通过滥用齐泽克所谓“客观暴力”来尽快铲除被任意选定的无辜受害者。因而,“法院的职能一个刽子手便能胜任”。这种行为并没有什么意义,除了稳固法的强权性之外也不能促进或证明什么。 辩证来看,法名义上是为了铲除罪行而存在。然而究其本质,我们会看到,正是法的存在定义了“罪”的概念。综合来说,法的任务只是铲除为自己所定义的“异己”(即“罪”)。换句话说,它自诞生起只在做着一种同义反复的尝试。一旦它将其权威过多地诉诸实践,我们便会发现法表面上所倡导的“绝对正义”成了一个恍惚的存在,甚至于不存在。它只是权威的象征,强制所有人进行无条件服从。我愿将其喻为套索中的狮兽,若那柔弱的套索有一日断裂,强有力而疯狂的嚎叫将与沙尘袭卷而来,遮蔽一切声与光。是时,原本“圆型监狱”中的居民将会陷入更多的不安与焦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