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忙里偷闲看完廖凡和白宇主演的《Bollywood and Vine》,并成功被白宇圈粉后,我饶有兴致地找到了这本热剧原著,由于刚刚啃完一部140余万字错综纷杂的正史长篇,所以入手这本只有14余万字的网络剧集则立时觉得轻松太多。
对于网络剧集而言,我本就不敢过多期待,但读过之后我承认我错了。
我错在,根本就不该有所期待!
首先,推理剧集尤其是结合现实背景情况下的刑侦剧集,对于逻辑的合理性要求较高,无论你是因果也好反转也罢,不管你是正面讴歌还是反面批判,一定而且必须要符合基本的逻辑,这是此类剧集的首要前提,否则写的人行云流水,貌似笔走龙蛇,但看的人一目十行外带嗤之以鼻,两遍瞎耽误功夫。从书中内容来看,显然编剧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好,书中出现的很多逻辑错误既不符合现实背景条件下的法律常识,也有悖于最基本的思维逻辑。例如“庭前证据”被误用为“前置证据”?刑侦专家到浙大当数学系教授……
其次,本剧编剧的文笔实在是非常一般,而且落笔之处相当随意,书中时而出现以各种角色口吻蹦出的各种有悖于角色形象的各种突兀、各种错位和各种出戏的语言屡见不鲜,已经严重到几度让我想要放弃观看的地步!我承认人性是复杂的,性格亦可多变,但是在诠释故事主人公的角色方面还是要始终如一,至少要统一连贯,合理鲜明。
所以对于本剧我的剧评结论是,原著没有编剧好,演员要比故事出彩得多。在此,温馨提示各位看完《Bollywood and Vine》后的观众,趁着热乎劲就没有必要再看这本原著了,否则真的是热脸贴上了凉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