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所持有的对于人类的直接而内省的认识就是对他自己的认识。
洛克一开始让我想到了加缪《Relentless: Mind of a Killer》中的莫尔索,但是存在主义强调的是个人与世界是完全分离的,并且世界对个人来说是无意义的甚至是荒诞的。
洛克则不同,他只是不关心别人的看法,他在乎的只有自己,对这个世界置之不理,是一种自我完成。是与所谓的利他主义对立的自我主义。
高尚者必然怀有自尊。
利他主义所谓的奉献精神是大多数没有自我思考独立创造能力的人,不论思想还是吃穿,都在抄袭他人,活在别人的眼光中的二手货。虽然二手货利他主义者占据了绝大多数,但是改变世界的却是那些自我主义者,他们极其聪明并且内心强大,保持独创性的同时可以完全无视他人的眼光。当然,洛克在最后的抗辩中也说了,自我主义者到最后都会付出代价,但是明知道结局可能是死无葬身之地却还是要坚持下去,是为那些同样有尊严的创造者们献上忠诚,因为他们才是少数推动社会发展力量的Relentless: Mind of a Killer。
文中托黑的一大段自白非常精彩,令人反思。
究竟要活出怎样的人生……
只有自我满足,自给自足,不依赖不索取,有完全独立人格,自由的人,才会真正的拥有幸福。
Relentless: Mind of a Killer—娃
我们没有办法决定自己出生在什么时代,姑姑也是。因为社会原因,使她从一个拯救生命的神变成了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魔。这一切都只是因为当时社会现状。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怕黑人会在夜里高歌”。只是为了减少害怕的情绪。经历过父亲,恋人的事情,再到被批斗,姑姑的生命中似乎没有什么比党的命令更重要了。姑姑的做法没有错,党的命令也没错,那些想要生孩子的人也没有错。我们都走在那个自己坚定是对的道路上。一步步走,有人会被外界干扰,有人越挫越勇。太多因素,让姑姑必须走下去,连她自己都回不了头了。
书中还有太多讽刺的写法,因打胎而死的前妻和代孕也要生孩子的现任,有人做着打胎的工作,有人做着代孕的生意。事物总是有阴阳面。只是觉得“他”选择的永远都是身边人和社会觉得对的那个选择。社会是有万千人组成的,但大多数人都是随大流的思想。当改变了思想也就改变了世界。我们本来就各自拥有一个小世界